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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教生緩讀】請問身心障礙新生明年要進入國小一年級讀書,倘需要申請緩讀,請問何時提出申請?相關應備證件?

    臺北市國民小學適齡身心障礙國民,經本市鑑輔會鑑定通過後,申請暫緩入學之作業說明如下:

    一、申請時間:每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二、申請地點: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西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三、申請資料:

    1. 臺北市身心障礙適齡國民暫緩入國民小學申請書。

    2. 臺北市身心障礙適齡國民入國民小學鑑定及安置結果通知書。

    3. 暫緩入學期間之適性教育計畫(含自覓學習場所及療育計畫)。

    申請人檢送之資料不完備者,教育局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未於前項所定期間提出申請者,教育局得駁回其申請。

    四、核定暫緩入學之期間最長以一年為限,經核定暫緩入學之身心障礙適齡國民應於下一學年度辦理入學,其所屬學區之國民小學及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應列冊追蹤,並於次年主動通知其父母或監護人辦理入學報到之時間。

    五、倘有問題,請逕洽本局特殊教育科,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6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