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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可以申請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申請單位?

    具本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且符合民國105年1月1日以後出生至年滿18歲之兒童及少年,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為向本局社會救助科或居住地社福中心申請辦理,申請表及應備文件可逕洽本局社會救助科(1999分機1611~1613,外縣市請撥02-2720889分機1611-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