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國民中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與「國民小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規定,除為防止危害學生安全、健康、公共衛生或防止疾病傳染所必要者外,學校不得限制學生髮式。
二、各校需依據教育部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廣納學生、家長及教師意見,並循民主參與程序適時檢視並修訂校內學生髮式服儀規範;且學生儀容屬生活教育之一環,教師應善盡輔導與管教之義務,秉持教育專業,妥善予以輔導。
二、本局業函請各校依教育部相關規定檢視髮示規範,並請各校強化教育人員對學生自律的培養、尊重學生身體自主權及個別差異的重視,教導學生學習自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