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名稱並修正為「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04年11月30日以院授主基法字第1040200978A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
- 類別:教育學習
一、依據行政院104年11月30日院授主基法字第1040200978D號
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1
份。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
一、依據行政院104年11月30日院授主基法字第1040200978D號
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1
份。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