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臺北市王鴻薇議員於今日(4月22日)指稱市政府動支第2預備金4000萬執行臺北設計工坊TAIPEI DESIGN CENTER (以下簡稱TDC)欠缺正當性,都市發展局特此說明澄清如下。一、 有關第二預備金支用項目主要針對室內裝修工程費 (含室內裝修工程、家具以及電信網路等機電工程)試算,另計入室內裝修審查費、設計費、辦公傢具費、監造費等,合計約4000萬元,預估直接工程費未達3000萬元,後續決標金額將會更低,市府一向採最經濟實惠的方式,儘量利用現有市府傢具及設備,未來規劃每人使用空間約2坪(低於市府大樓每人辦公使用約3坪之空間)有關救災、防災及緊急政務使用除可動用本府第二預備金之外,今年度本府循往例編有災害準備金7億元可供支應,所以本案費用並不影響緊急防救災使用。
二、 TDC的成立是經過市政府重新評估整體效益,考量市有資產活化運用,並為積極處理南門市場海砂屋問題,及解決管線中心設置空間需求,同時對於目前處理住宅政策、更新等多元課題之同仁及團隊,提供更開放性及便利性的辦公空間,可減少市府租金支應、加強府內橫向溝通,提高行政效能,故都市發展局於該空間規劃設置TDC,其經費使用符合預算法第70條第3款「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規定,且具急迫性及正當性。
三、 捷運南京復興站聯開大樓16樓(約70坪)、17樓(416坪)、18樓(416坪),總坪數約902坪,均屬市府分回樓層,TDC的設置將可活化市有資產,發揮最大綜效,預期將可供國際及民間設計專業團隊與都市更新處、都市更新推動中心、住宅處約500人進駐,成為結合都市建設專業交流集體創作、市民參與構思討論的空間,除可提升市民對都市建設的參與熱情以外,也將成為公部門與設計專業團隊交流的平台。如果是出租使用而市府擔任房東角色實際上這樣的作法欠缺積極性,市府財產應做為更具公益性、設計產業交流、住宅政策意見交換、都市更新政策推動等,成為結合都市建設專業交流集體創作、市民參與構思討論的空間,除可提升市民對都市建設的參與熱情以外,也可作為公部門與民間設計專業團隊的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