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自7月1日起適用新制促參BOT標準作業程序,未來辦理促參BOT案將更符合「公共建設」的本質與精神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北市府為讓促參BOT案更符合「公共建設」之本質與精神,透過對過去BOT案之檢討與彙整各界意見後,已完成促參BOT標準作業程序的制定,自7月1日起適用新制並已公布於該府財政局網站(www.dof.gov.taipei)「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專區。 財政局表示,新制BOT標準作業程序強調「適當性」(避免藉公共建設之名,行商業利益之實)、「比例原則」(主體事業與附屬事業應視公共建設特性規範合理比例)、「權利金規劃」(納入營運超額利潤分享機制)等面向,並要求主辦機關之可行性評估財務分析應經會計師或估價師等專業技師簽證同意、BOT計畫用地清冊應送議會備查、促參甄審會委員外聘專家學者人數比例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財務查核重點應檢視預估財務報表與實際財務報表的差異,作為「營運超額利潤」分享之參考依據等。 另財政局表示,市府資源有限,未來仍需透過民間參與協助該府投資各項公共建設,希望藉由建構更完整透明的BOT標準作業程序,作為該府各機關推動促參BOT案的依循,也期望未來該府辦理的促參BOT案是以提供公眾服務及促進公共利益為主軸的公共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