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設再加速,地政局5年撥用公地92公頃省646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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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新聞稿 公共建設再加速,地政局5年撥用公地92公頃省646億!(677字) 為提升公共服務水準,加速社會經濟發展,公共建設的興闢不能少,經地政局統計,99年~103年間地政局共撥用臺北市轄區內之公有土地面積達92公頃,其中公共事業類別以公共建築類的57公頃為最多,另行政區則以南港區的41公頃為冠。 撥用公地興闢基礎公共建設 在各公共事業類別中,開闢與市民息息相關的交通(如道路)、公用(如公園綠地)、水利(如堤防、排水溝)事業,合計面積達11公頃。 南港區撥用面積高居各行政區之冠 以行政區來看,近5年南港區撥用面積約占總撥用面積的44%,該區除由臺北市政府撥用公地作道路、公園等基礎公共建設外,中央研究院與文化部在102、103年間亦分別於該區撥用約28.8公頃作為國家生技園區、4.6公頃作為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等大型公共建設工程,顯見南港區為近年公共建設重點地區,其次依序為北投、中山、中正等三個行政區,撥用面積各約10公頃左右,共占總撥用面積的36%。 無償撥用節省646億元 近5年所撥用臺北市轄區內92公頃之公地中,透過無償撥用取得之面積達80公頃,約占總撥用面積的87%,以公告現值計算,節省約646億元土地取得費用。 優先撥用公地作為興闢市政建設用地之來源 各用地機關在興闢各類型公共建設事業時,私有土地之徵收程序嚴謹,取得成本及時效較為困難,故應優先採撥用公地之方式,由用地機關妥善規劃後提出申請,經地政局協助辦理撥用,讓用地機關能儘速取得土地,以利後續建設。為有效活化本市公有土地之利用,地政局104年3月已主動清查可撥用之非市有公有空地,目前正由市府各單位評估規劃運用,將再加速市政建設,提升市民生活品質。 連結地政局「地政統計」網頁:http://www.land.gov.taipei/lp.asp?ctNode=56928&CtUnit=1344&BaseDSD=7&mp=111001
發稿單位:地用科
發稿日期:10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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