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報載政黨候選人提出社會住宅政策,林副市長於9月1日舉行記者會說明臺北市政府公共住宅政策於民國105年將投入143億餘元推動公共住宅建設,建設經費遠超過以往國宅建設規模,充分展現落實政策決心。
林副市長說明臺北市公共住宅係以市府閒置建地、撥用國有土地及都計回饋等方式,組成本府2萬戶公共住宅計畫,預估投入總經費高達1,277億餘元,其中土地費用高達305億,目前主要由市府編列預算支應,惟囿於市府預算有限,有償撥用國有土地將排擠工程經費的籌編,林副市長呼籲中央政府應無償提供國有土地予地方政府興建公共住宅,並應提供恆長性住宅建設補助,地方政府始可能推動穩健、持續推動住宅政策。
至於2萬戶公共住宅興建成本的籌措,具自償性部分,本府都市發展局住宅基金將以融資方式取得資金,依目前已出租的公共住宅平均每坪租金約744元設算,公共住宅租金尚可逐年攤還融資本息,另經該局後續將召開融資說明會,廣邀銀行共同參與融資計畫。
就公共住宅租賃資格及租金規劃部分,柯市長已指示公共住宅租賃資格將放寬至50%分位點,讓本市中收入以下市民均能入住,30%戶數予社會局補助具特殊情形況身分者。租金政策原則為市價85折,不同收入之分級,給予不同之租金折減,租金折減由社會局編列106年度公務預算支應。
林副市長指出公共住宅均是優質適居的住宅,選定其中6處基地作為示範性智慧社區,包含南港區東明公共住宅、信義區廣慈博愛園區、信義區六張犁營區AB街廓基地、內湖區瑞光市場基地、萬華區青年營區、大同區明倫國小基地,共計約6,000戶之實踐場域,將智慧科技應用於設計興建與管理維護,並與生活產業結合,期形成智慧新經濟。另為響應潔淨能源及串連公共交通系統,每處公宅基地將規劃設置3U,包括:U-Bike、U-Moto、U-Car,未來將與全市1百多處公有停車場及116處捷運站結合佈點,藉由共享經濟,提升市民生活品質。
公共住宅管理服務部分,目前本府已管理6千多戶公共住宅(出租國宅、平價住宅等),林副市長指出本府現有維管人力及模式疲於應付,委託民間廠商管理,又難以發揮規模經濟,且亦有服務品質不一之虞,考量公共住宅的永續經營,本府自組公宅管理公司,尚可解決市府人力不足問題,並可提供標準化及專業化服務,提供住戶舒適、安全、迅速、及便利的居住服務,希望議員支持公宅管理公司自治條例,能儘速通過。
最後林副市長呼籲中央政府帶領首都圈的縣市政府共同面對大台北地區房價及居住問題,中央政府應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提供首都圈民眾一個適居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