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遠雄訴願案,市府不是球員兼裁判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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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興建工程停工,承造人遠雄營造以及大林營造的下游廠商,9月30日宣布成立自救會。
從自救會的訴求發現,遠雄巨蛋公司既不敢告訴下游廠商被勒令停工的原因,就該公司針對停工處分提起的訴願,日前已被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駁回一事,顯然也一直刻意隱瞞。當訴願被駁回的消息經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林洲民局長揭露時,遠雄公司竟然回應:「遭到駁回本來就是預料中的事情,因為行政訴願本來就是市政府球員兼裁判。」
對於遠雄公司混淆視聽的說法,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局長楊芳玲嚴正聲明: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決非球員兼裁判!
楊芳玲表示,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以下稱訴願會)由11位委員組成,其中9位都是外聘的學者和專家,全體委員的學經歷,都公開透明在法務局的網站上。所有訴願決定書的內容,也在兼顧個人資料的保護下,放置在法務局網站上供民眾查閱。
楊芳玲指出,以今年1至7月為例,訴願會總共收到979件人民的訴願案,作成決定的計有746件(未作決定的有134件是當事人自行撤回),其中有89件不服訴願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而法院撤銷本府訴願會訴願決定的比例,大約只佔全部訴願決定的2%。數字可以說話:將近90%的訴願人接受訴願會的訴願決定;即使不服決定轉而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大約82.5%的訴願決定都獲得法院認同。如果訴願是球員兼裁判,訴願決定怎可能有這麼高的比例被法院接受?
楊芳玲進一步指出,由於她身兼市府大巨蛋協商小組成員,訴願會審理遠雄巨蛋(起造人)和遠雄營造公司(承造人)提起的訴願案時,她主動依法自行迴避,並未參與審議。訴願委員中有一位,因為跟遠雄選任的訴願代理人同屬一家律師事務所,也因此自行廻避。審議會中,遠雄公司以及都發局的代表及律師進行了一個多小時的言詞辯論,才讓委員一致作出駁回遠雄訴願的決定。可見遠雄所謂球員兼裁判之説,只是欺哄下游廠商以及社會大眾的卸責之詞。
針對自救會說,不明白已經取得建照的工程為什麼會被勒令停工,楊芳玲表示,遠雄停工處分的訴願決定書近日內會和其他決定書一樣上網公開。下游廠商終將明白,遠雄取得建照以後卻有79處沒有按照建照許可的圖說施工,若不要求立即停工,將嚴重威脅大巨蛋的安全。
楊芳玲呼籲遠雄公司,誠實面對大巨蛋施工違法的事實,誠懇解決大巨蛋的安全問題;正視自己造成的下游廠商的困境,回應市民對一個安全的大巨蛋的期待!不要再以各種廣告、放話、爭訟、出書的手段轉移或糢糊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