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給公園更命名嗎? 北市制定SOP 公民齊參與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 聯絡人:劉玉華
- 聯絡資訊:2381-5132#228
為了使臺北市公園名稱更符合在地文化及彰顯人文特色,臺北市工務局公園處特別制定公園更、命名SOP作業要點,希望未來新闢公園的命名作業,及已命名開闢公園更名作業,皆由使用的大眾共同參與,並有依循之法規。
公園處表示,公園命名之原則需考量地方辨識性、地標顯著性、歷史意義及可彰顯人文特色為主,為以民意為基礎,公園闢建規劃設計時即將邀請公園所在地之區公所廣徵民意,並邀請民意代表及公園週邊里長提案。
另外,已命名之公園若因在地人文特色等因素而有更名需求時,公園週邊里長取得里民連署後,可向公園所在地區公所提出更名申請,並由里長投票決議,結果若經公園處審查核可後,即可報府核定。
目前公園處已將「臺北市公園命名及更名作業要點」報府核定,將於今年11月17日上網公開作業要點相關資訊於臺北市法務局之法規查詢系統,保障大眾權益,讓公園命名及更名也能符合「開放政府,全民參與」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