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台北車站四字違反都市設計管制內容一事說明稿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聯絡人:羅文明
- 聯絡資訊:1999轉8275
有關本府為維護北門周邊環境景觀,訂定「北門周邊地區設置廣告物須經『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範圍」(自105年3月2日起實施),管制範圍依據對北門之影響程度,分為第一、第二及第三管制區(詳附圖)。第一管制區,主要針對直接在北門南側商業區鄰近北門之立面,將形成背景之影響範圍進行較嚴格之廣告物管制方式;第二管制區為北門周邊第一街廓臨計畫道路側,第三管制區為忠孝西路由中山北路起至環河南路止之路線型商業帶,以及台北舊城區具歷史軸線意義之公園路、館前路、重慶南路兩側。市府後續將優先召開工作坊匯集民意及專家建議,速提出整體景觀管制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