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遭建管處強制拆除依新收費標準支付代拆除費用正式上路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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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新聞稿發稿單位: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發稿日期:105年6月22日聯 絡 人:洪正工程司德豪聯絡電話:1999轉8346 0952-826-105
『違建遭建管處強制拆除依新收費標準支付代拆除費用正式上路』歷經30年未變動違建強制拆除收費標準,新制「臺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標準」,已於105年6月18日起生效。本次收費標準條文共有四條,分別為立法依據、主管機關、強制拆除收費標準及公布施行,其中第三條強制拆除收費,依建管處表示,此次訂定收費標準主要依據104年臺北市議會通過「臺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的規定,以違章建築構造類別及拆除面積為計算基礎,按實際發生費用及各項行政成本收取原則訂定。建管處呼籲市民為維護居住品質與保障公共安全,切勿投機任意搭蓋違建,一經查報即面臨將遭強制拆除更需支付大筆代拆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