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公安解決方案有所本,切實可行!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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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大巨蛋公安解決方案有所本,切實可行!
本府公布修正方案容留人數減量,是將基地內空地扣除消防通道、樓梯、植栽等無法安全容留地點,再將可供容留空間按每平方公尺3人的容留密度基準計算出基地內可安全容留總人數,是有所本,不足部分再增加半戶外避難空間;至於遠雄公司所稱未達園區法定容積率及建蔽率總量上限,是都市計畫及建築法規最低標準,且以文化體育園區全區範圍檢討為211.16%方不致逾240%上限,倘僅以BOT體育園區範圍檢討容積率將達284.97%;而且園區各棟區隔雖可防火但卻正是阻斷逃生動線最大障礙,這同時也是市府公安解決方案建議增加半戶外避難空間的原因。BOT案政府不出資是契約基本要求,至於減少部分商業空間是為了公共安全,遠雄公司說成市府勒索是嚴重誤導視聽,對於遠雄公司一再要求回歸現有法令規定,顯然拒絕面對公安提升的機會,一直堅持最高商業利益及最低的法規要求,視公共安全於無物。
都發局林洲民局長表示,大巨蛋的公安體檢7項基準公布經內政部營建署函覆確認適法性後,已於去年多次邀集遠雄公司討論,並於去年9月具體建議遠雄公司應該按7項基準朝減量方式提出大巨蛋公安改善修正計畫,但10個月來遠雄公司並未具體回應。
此外,也有部分建築專業者針對本府解決方案合理性表達意見,為了減少各界對公安解決方案誤解,特別針對大巨蛋案公安方案內容提出澄清說明:市政府所提的「大巨蛋公共安全解決方案」是按公安7項基準提以電腦實境模擬驗證是可信可行且有科學依據的。都發局表示公共安全不是可以用樓地板面積的商業坪效來評量,應以防災風險來思考,地面層淨空其樓地板面積並未減少,只是轉為更具公益性及開放性的開放空間,災變時成為安全避難場所。
至於8公尺的消防通道是沿現有築物外部空間配置,並未涉及穿越建築物內部空間,但基於消防法令及救災的需要必須淨空;大巨蛋一樓淨空部分為外周區,是供地面以上觀眾席疏散至地面時避難使用,並非改變球場設施高程。
也有民眾建議如果管控人數是否就可達到公共安全?但若不考量建築物空間使用及樓地面積管控,其災害風險仍存在甚至增加,所以無法單純以人數管控來維持公共安全品質。而工程進度與公共安全無涉,不可因工程進度已接近完成就對公共安全放水,更何況大巨蛋的停工是遠雄公司不按核准圖說施工;目前公安解決方案已是考量現況且變動最小的方式來修正,切實可行且標準一致不會因人調整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