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正義論壇V:地價、地租分離才合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發稿單位:地政局地價科 居住正義論壇V:地價、地租分離才合理 為使公告地價調整能合理反映地價動態,並兼顧民眾地租合理負擔,與會專家咸認地租與課稅地價性質有別,地政機關應追求專業合理地價,地租應與公告地價脫勾,改依市場收益價格變動調整,以增進租稅公平合理。 地價應用層面廣 地價調整難周全 公告地價專業合理調整 地租應與公告地價脫勾 價租改革建共識 中央地方齊努力
發稿日期:106年9月15日
聯 絡 人:潘依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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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地價法定用途係作為地價稅核課基礎,因其具備定期公告、普遍性、方便性等特色,實務上常因簡便性考量,各機關逕據以為執行不同政策之評估依據或計算基準〔如公地租金(包含公地占用補償金)、公有出租住宅租金、公有市場攤位租金、公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或BOT案地租等〕,致公告地價調整之影響層面擴大,亦成為公告地價合理調整之包袱。
實價登錄制度實施後,各界對於地價調整及時反映地價動態存有更殷切的期待,本府為配合中央合理化土地稅基政策,並兼顧公地承租人或地上權人(地租)、土地所有權人(地價稅)之租稅合理負擔,曾多次建議中央修正平均地權條例使公告地價得每年公告反應地價變動,並應推動土地價租分離制度。今(106)年5月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已修正將公告地價調整頻率由每3年縮短為每2年調整一次,踏出土地價租分離的第一步,至於下一步,地政局建議地價應由地政機關回歸估價專業合理查估; BOT、地上權地租或公地租金部分,則由公有土地權管機關依招租目的及產業發展政策,視其開發方式、市場收益價格(含租金)變動情形,或依地上權住宅價值逐年遞減等特性計收,與公告地價完全脫勾,俾使地價調整能合理反映地價動態,促進土地利用與稅賦公平;地租計收能依市場收益價格變動調整,彌平民怨及爭議。
與談人中國土地改革協會卓理事長輝華指出地價地租本應分離,其他機關簡化行政考量,地價無須隨之起舞,地政機關應追求專業合理地價;另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陳玉霖所長亦表示地租應與公告地價脫離,因為公告地價未來調整政策部分非市場所能預測,綁在一起將有風險,投資會有憂慮。地政局指出,由於土地價租檢討與改革影響層面廣泛,且涉及中央與地方政府權責,除將本次論壇之重要共識作為健全房市政策研擬及修正的重要參考依據外,將賡續參與內政部與財政部「房地評價及稅制研商平台」,積極協助中央推動精進稅基查估及價租分離等相關事宜,以促進租稅公平合理,逐步邁向宜居永續的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