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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公民團體就南港瓶蓋工廠持續提出全區保留主張,說明如后。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 聯絡人:黃勤豪
    • 聯絡資訊:(02)87807056分機501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新聞稿

    發稿日期:104年7月14日

    發稿單位: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聯絡人:黃勤豪

    聯絡電話:(02)87807056分機501


    有關公民團體就南港瓶蓋工廠持續提出全區保留主張,說明如后。(786字)



    善意回應  配合文資審議  開發延滯2年

    瓶蓋工廠位於南港車站西北側,屬南港三期市地重劃範圍,該區都市計畫早於101年5月公告實施,重劃案亦於101年8月公告期滿且無人異議確定,重劃區內除瓶蓋工廠外,其餘地上物均已完成自行拆遷作業,原預定102年下半年進場施工,惟因公民團體提出全區保留訴求,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乃暫緩執行開發計畫,以保留文資審議空間,歷經文資審議委員會數次審議,最終於104年3月17日確定保存範圍。為兼顧文資保存與重劃區地主權益,開發總隊已配合文資內容修正重劃工程設計,並於104年6月30日完成工程決標。

    計畫道路開闢 不影響歷建保存且有助紓解未來車流

    瓶蓋工廠內10公尺計畫道路,係於97至101年間經內政部、臺北市兩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確定,規劃當時主要係考量可串聯廠區南、北二側既有計畫道路,亦有助紓解南港三鐵共構車站、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及周邊大型開發案等增加之交通量。

    依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結果,廠區內計6棟建物及崗哨、防空洞列為歷史建築,其中1棟建物雖橫跨計畫道路,但因其位在計畫道路上之部分不屬歷史建築之範圍,因此計畫道路開闢並不影響歷史建築保存(如圖G棟部分),崗哨則採「異地重組」方式遷至廠區保存範圍內。

    開發總隊表示,將透過市地重劃相關規定將瓶蓋工廠文資保存範圍分配予原地主國有財產署,目前臺北市政府已與國產署達成初步共識,未來將作文創及青創產業前進基地。





    廠區內248棵樹木(佔94%)原地保留

    瓶蓋工廠內樹木共計264棵,其中受保護樹木8棵、非受保護樹木256棵,除與計畫道路或必要設施有衝突及景觀需求之非受保護樹木14棵採區內移植以及2棵移至北流用地外,其餘248棵樹木(佔94%)皆「原地保留」。


     


    瓶蓋工廠建物、老樹分布暨保存範圍示意圖


    瓶蓋工廠建物、老樹分布暨保存範圍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