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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912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16-11-15 00:00:0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許菁芳

    出席


    鄧家基 林欽榮 陳景峻 蘇麗瓊 李文英 薛春明 林萬發 謝小韞 黃錫薰 陳毓賢 蔡壁如 蔡茂岳 李博榮 藍世聰 陳志銘 曾燦金 林崇傑 彭振聲 張哲揚 許立民 賴香伶 邱豐光 黃世傑 劉銘龍 林洲民 鍾永豐 吳俊鴻 張澤雄 謝政道 簡余晏 李得全 傅永茂 鄭芳梵 李維斌 袁秀慧 梁秀菊 懷 敍 劉明武 曲兆祥 劉秀玲 陳秀惠 曾年有 陳錦祥 顏邦傑

    列席

    林鶴明 陳慶安 王志達


    壹、獻獎
    一、本府地政業務受內政部督導考評榮獲直轄市組第1名。
    二、本市動產質借處榮獲「105年度地方治理標竿論壇」第1區優選排序第1案例。
      主席裁示:
      地政業務受內政部督導考評第1名及動產質借處榮獲第1區優選排序第1,非常難得,謝謝各位的努力!
    貳、確認本府105年11月8日第1911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修正「臺北市社區大學自治條例」案。(教育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二、修正「臺北市促進特定對象就業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辦法」部分條文案。(勞動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三、修正「臺北市補助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條文案。(體育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四、修正「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組織規程」第3條、第5條條文及編制表案。(人事處)
      決議:本案通過。
    五、「臺北市政府委託經營市立關渡醫院實施要點」修正案。(衛生局)
      決議:本案通過。
    六、修正「臺北市特定會展產業設施運用辦法」案。(產業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七、修正「臺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辦法」案。(產業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優化案預計105年12月底前完成,請法務局公布上網法令之滾動修正辦法,規範各局處應確實定期檢視與更新法令,應有flow chart,確保每個法令定期會被review,同時該修正就修正,並避免因法令制訂時間之不同,而產生前後矛盾的狀況,進而保障市民權益。
      (三)本市公共住宅推動案件進度不如預期,應改變原有戰略,請林副市長及都發局林局長以專業的角度檢視目前的政策方向及執行步驟,以利案件之推動。
      (四)近來本府BOT案與捷運聯合開發案績效為零,智慧城市專案辦公室、招商辦公室與促參專案辦公室係本府與民間企業的窗口,請資訊局、產業局及財政局多與業界聯繫,以促進本市全方位產業之發展;另「臺大紹興南街基地再生計畫公辦更新案」流標,「市議會舊址設定地上權案」亦因多次流標致權利金調降,但所有條件都是公開可供大眾閱覽的,請都發局與財政局對外詳細說明,避免外界疑義。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公管中心對未來業務規劃之報告請重新研擬,建議將眼光放遠,先以無預算上限之情境進行原始設計,後續再配合實際情形修減設計。針對市政大樓地下1樓、2樓及1、2、3樓等與市民接觸的場所,應將美學設計納入考量;另亦應再思考如何整體改進市政大樓之空調、照明、門禁設備及廁所等,以提供同仁完善的辦公環境。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鄧副市長補充說明:
      11月16日市議會將進行本府函送之106年總預算付委議程,請各局處首長加強與議員溝通,以爭取對預算之支持;另後續各預算案將進入分組審查,亦請首長充分準備,確實掌握各項業務,精準地向議員說明。
      陳參議補充說明:
      本府函送議會審議之議案與法案,或有被暫擱者,請權管局處首長加強與議員溝通,並積極向各黨團幹部說明,爭取支持;另11月16日中午市長受邀至民進黨團進行報告,將說明本府總預算案、立法院換地案及廣慈博愛園區公共住宅案等,請相關局處首長列席;又11月16日下午市議會召開大會,請與會局處首長統一穿著2017臺北世大運polo衫,提增團隊精神及世大運之視覺傳達效能。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四、宣傳本府「封城掃毒、全民反毒」案。(警察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製作power point之簡報與版面色彩、字型配置、影片剪輯及配樂等均屬專業技能,需要訓練,局處製作簡報時,可請熟稔與專精的同仁協助,本府刻正統計局處記者會3天內之媒體露出率,俾建立評值量表作為檢討精進參考。
    五、本府各局處施政成果報告。(地政局、兵役局、財政局、產業局、資訊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府尚有許多閒置房舍未積極處理,且對市有財產亦未能有效管理,請財政局研議提升管理效能方案,俾便遵循,以利市有財產發揮最大功能。
      (三)CIO是現代化組織的必要角色,雖目前本府無CIO與CIO project,但資訊局的預算偏低無法推動全府整體e化,仍請資訊局研擬智慧化的e化上位計畫,俾利後續推動。
    六、「本市105年參與式預算63案成案後續分工事宜」案。(民政局)
      研考會主委補充說明:針對案內主辦機關有疑義的局處,請於11月22日前提出,並請主辦機關與協辦機關於12月22日前訂定里程碑,俾本會依里程碑來列管。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如有異議則依限提報。
      (二)推動新政策須擔負極大壓力,有時溝通比公文簽辦重要,本人的行事習慣是能走的先走,遇到問題,大家直接協調處理,遇有爭議再向上陳報,如推動捷運月票2,500元,先試辦3個月收集數據,再檢討下一步,並逐步將YouBike與公車納入。
      (三)北藝中心新建工程因廠商倒閉而停工,本府應速戰速決,以3個月內復工為目標,有問題立即回報,可直接提報市長室會議,並請3位副市長與會。

    散會

    2016/11/15 11: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