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北市政府第1916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16-12-13 00:00:0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蔡欣雅

    出席


    鄧家基 林欽榮 陳景峻 蘇麗瓊 李文英 薛春明 林萬發 謝小韞 蔡壁如 蔡茂岳 李博榮 蘇素珍 藍世聰 陳志銘(沈榮銘代) 曾燦金(何雅娟代) 林崇傑 彭振聲 張哲揚 許立民(黃清高代) 賴香伶 邱豐光 黃世傑 劉銘龍 林洲民 鍾永豐 吳俊鴻 張澤雄 謝政道 簡余晏 李得全 傅永茂 鄭芳梵 李維斌 袁秀慧(林淑華代) 梁秀菊 懷  劉明武 曲兆祥 劉秀玲 陳秀惠 曾年有 陳錦祥 顏邦傑

    列席

    林鶴明 陳慶安 王志達


    壹、確認本府105年12月6日第1915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
      (一)紀錄確定。
      (二)為儘速處理臺北農產運銷公司人事問題,請產業局、市場處、商業處與法務局等相關局處於105年12月13日下午5時至市長室開會研商。
      (三)有關臺北田徑場停車場暫停營運案,請陳副市長協助督導處理;另體育局務必以最快的速度重啟停車場營運作業,以供民眾使用。
      (四)政府執行政策常受各種因素限制,而造成「對的事情不能做,錯的事情每天做」,故本府進行決策時,各局處首長務必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事前應先思考是否可能出現併發症,並就後續可能發生的問題,事先提出因應措施;「壞消息往上傳的速度,決定團隊的好壞」,各局處如遭遇無法處理之問題,請即刻提報市長室會議討論或請府級長官協處,未提報者,則由局處自行負責。
      (五)為健全本市投資之臺北捷運公司、悠遊卡控股公司、臺北農產運銷公司、臺北畜產運銷公司、臺北漁產運銷公司與台北花卉產銷公司等六大公司的營運制度,已請鄧副市長召集相關單位研議建立規範,未來將以專業取向任用相關人員。
      (六)本市極限運動訓練中心長期遭占用,體育局未確實依登錄管理,被用了五六年都不知道,十分荒謬,政風處及該局財產管理人員及政風室顯有失職,應先究責懲處。
      (七)有關北投分局4名員警涉及風紀案,並非僅是單純的個人操守不良,而是整個單位的風紀問題,請警察局積極處理,也要給該單位壓力,由局長親自督導,以端正單位風氣。
    貳、討論事項
      為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支應本府「105年度土壤液化潛勢區防治改善示範計畫」所需經費4,587萬元整,由本府先行墊付案。(工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參、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府未來2年的老人福利政策務必做出成績,本人會以最大力量支持,請社會局長擔任PM,並秉持破釜沈舟的精神,於1個月內提出time table。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修正備查。
      (二)說明十、修正為:「六大公司包括捷運公司、悠遊卡控股公司、農產、花卉、漁產及畜產公司之營運規則,請鄧副市長召集相關單位研議建立規範。」。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說明:
      「2017臺北世大運熊蓋讚親善團」的概念係透過親善團招待各國選手與到訪外賓,以展現本市熱情,建立友好關係,並希望外賓能留下美好回憶,回國後將來臺經驗透過社群網路分享,協助宣傳臺灣的美好;惟除透過親善團的運作外,賽前的宣傳工作亦十分重要,故請各局處加強與議員溝通,積極爭取對世大運相關預算的支持;另目前世大運圖像可提供民間做非營利使用,以協助世大運宣傳,惟建議應建立更完善之審查機制,以避免圖像遭到誤用。
      陳參議慶安補充說明:
      臺北市議會各委員會刻正進行106年度總預算案等審查,預估於下週可審查完畢,12月21日進行大會二讀會,請各局處加強與議員溝通,積極爭取對預算之支持。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面對媒體負面報導,如媒體提出之批評係屬事實,各局處即應認真檢討改進;惟如遇假新聞,則請各局處於第一時間主動發布新聞稿,針對報導內容謬誤處逐條回應,並於該臉書等網路貼文回應。
      (三)有關市議會工務委員會對工務局預算審查之爭議,請鄧副市長協處;另本府在處理公辦都更與私辦都更案件時,應採用相同標準,包括交通影響評估等。
    四、本府各局處施政成果報告。(工務局、交通局、捷運局、臺北捷運公司)
      鄧副市長補充說明:
      為避免本市於農曆春節期間發生交通壅塞情形,請交通局務必做好交通疏導措施,尤以交九轉運站及臺北車站周邊路段為重點疏導地區,請加強管控。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Uber適法性爭議問題,本人認為Uber採取禁止手段是有疑問的,請交通局多與中央溝通。
      (三)據統計資料顯示,台北世界貿易中心於熱門展期結束後,其周邊路段一再發生交通壅塞情形,顯示仍有亟需改善之處,請本市交通順暢小組建立反省機制,如事先知曉該路段將發生交通壅塞,應強化事前預防工作,以避免壅塞情形重複發生。
      (四)「週五綠色運輸日」本人都搭公車或騎自行車等;綠色運輸日及停車服務智慧化等都值得持續推動,請交通局研議辦理。
      (五)囿於時間,捷運局及臺北捷運公司施政成果報告擇期再行提報。
    五、為訂定「106年臺北巿年終大掃除、國家清潔週暨春節期間環境維護執行計畫」及106年農曆除夕及春節期間垃圾清運方式案。(環保局)
      主席裁示:囿於時間,本案擇期再報。

    散會

    2016/12/13 10: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