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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新聞稿1061019把關幼兒教育環境,臺北市政府實施幼兒園公安及園務查核 違規開罰!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
    業務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 吳文誌科長 1999 轉1417
    李立明督導員1999轉1415
    新聞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記者室 陳研究員秉熙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06年10月19日】
    【主題:把關幼兒教育環境,臺北市政府實施幼兒園公安及園務查核 違規開罰!】
    【臺北報導】
    為建構本市幼童友善安全就讀環境,臺北市教育局、消防局及建管處,組成聯合稽查小組抽查幼兒園公共安全,同時另會協同消保官、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及監理所實施園務行政輔導,輔導幼兒園教學正常化及保障幼兒受教權。
    聯合稽查小組針對幼兒園建築物年度公安申報、消防安全設備年度檢修申報是否落實及園內消防安全設備是否合格等項實施公共安全查核。另亦會針對幼兒園的園址、市招、招生人數、師生比、人員資格、教學正常化、團保等項園務行政查核是否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規定。106年預計抽檢204園,至9月底止業抽查141園,查獲公共安全違規事件3件及園務行政違規8件,均依相關法令議處並令其限期改善。本局配合106學年度9月開學,為幼兒安全及受教權把關,9至10月共計實施102園務行政暨公安檢查,相關抽查將持續進行至今年年底。
    上開違規案件,有聘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工作、未辦理幼兒團體保險、招收人數超過設立許可核定數額、違規擴大使用未核准使用樓層及地下室及師生比不足等項目重大違規情形,業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7條至53條相關規定處幼兒園負責人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最重可廢止其設立許可。
    教育局表示將持續透過複查及不定期到園抽檢,輔導幼兒園完成改善,且於每年園長會議及各項研習宣導相關法令,並依各園情形,提高到園訪視次數,以優化本市幼兒園就讀環境,守護幼兒就學安全,維護幼兒就學權益。
    106年1月至9月臺北市幼兒園公安及園務行政稽查重大違規一覽表
    幼兒園名稱 查核及違規情形 依法處分及複查情形
    私立捷森幼兒園 (臺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5號1~4樓) 違規擴大使用未核准使用樓層。(公安) 限期改善,已改善完畢。
    私立佳安幼兒園 (臺北市大安區樂業街131、133號1樓) 違規擴大使用地下室。(公安) 限期改善,已改善完畢。
    私立何嘉仁新湖幼兒園(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96號) 違規擴大使用地下室。(公安)
    未依年齡層及師生比配置專任教保服務人員。(園務行政) 限期改善中
    私立道爾敦幼兒園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224號1、2樓及224之1號1、2樓) 聘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工作。(園務行政) 處負責人新臺幣6,000元罰鍰並限期改善,已改善完畢。
    私立仁美幼兒園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85巷14弄14號及14之1號1樓) 部分幼兒未辦理幼兒團體保險。(園務行政) 處負責人新臺幣6,000元罰鍰並限期改善,已改善完畢。
    私立何嘉仁中華幼兒園(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二段666-12、666-13、668、670號1樓) 招收人數超過設立許可核定數額、部分幼兒未辦理幼兒團體保險、未依年齡層及師生比配置專任教保服務人員。(園務行政) 處負責人新臺幣12萬4,908元罰鍰並限期改善,已改善完畢。
    私立弘人幼兒園 (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170巷3號1至2樓、5號1至2樓) 部分幼兒未辦理幼兒團體保險。(園務行政) 處負責人新臺幣2萬4,000元罰鍰並限期改善,已改善完畢。
    私立蒙特梭利幼兒園(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1段103巷27號1樓、2樓) 聘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工作、未依年齡層及師生比配置專任教保服務人員。(園務行政) 處負責人新臺幣6,000元罰鍰並限期改善,已改善完畢。
    私立嘉霖幼兒園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2段107號2樓、3樓、3樓之1、2、3) 招收人數超過設立許可核定數額。(園務行政) 處負責人新臺幣3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已改善完畢。
    私立吉的堡英格幼兒園(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80巷23、25、29、31號1、2、3樓) 2-3歲幼兒招收人數超過設立許可核定數額、未依年齡層及師生比配置專任教保服務人員。(園務行政) 處負責人新臺幣1萬2千元罰鍰並限期改善中。
    私立上愛幼兒園 (臺北市大安區溫州街52巷14號1樓) 部分幼兒未辦理幼兒團體保險。(園務行政) 處負責人新臺幣6,000元罰鍰並限期改善,已改善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