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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的福利服務都要接受需求評估嗎?

    不一定,目前福利服務分為3類,社會局將依民眾選擇之福利類別主動進行轉介或需求評估:

    1.第1類福利(領證後即可提出申請):含一般性福利需求(如稅捐、學費或社會保險費減免等)及經濟類補助,於領取身心障礙證明後,即可自行洽辦。

    2.第2類福利(須接受失能評估或輔具評估):含長期照顧需求、居家照顧需求及輔具服務需求,將由社會局直接轉介身障者資料予評估單位,縮短民眾等待評估之時程。

    3.第3類福利(須接受需求評估):除第1類及第2類福利外,其餘福利服務均須接受需求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