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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651次市政會議

    臺北市政府第1651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00/10/18
    主  席: 郝龍斌記  錄: 楊宗樺
    出  席:

    陳威仁 陳雄文 丁庭宇 陳永仁 黃榮峰 倪世標 張培義 楊錫安(請假) 黃錫薰(請假) 王詩惠 蔡茂岳 張其強 鄭安國 詹德存 黃呂錦茹 邱大展 丁亞雯 李咸亨 林志盈 江綺雯 陳業鑫 黃昇勇 林奇宏 吳盛忠 丁育群 鄭美華 蕭英文 陳椿亮 劉銘龍 陳錫禎 趙心屏 朱亞虎 陳高燦 韓英俊 劉明武 魏國彥 葉慶元 蔡立文 楊馨怡 劉智雄 吳陽龍 孔繁亞 張家生(詹德存代) 譚國光

    列  席:

    林萬發 謝新生 陳慶安

    會議內容:

    壹、報告事項

    一、 本府100年10月11日第1650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財政局報告:為本市100年度截至9月底止,歲入預算實質收入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積極辦理。


    貳、討論事項


    一、文化局提:為指定「福州街11號日式宿舍」為本市市定古蹟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教育局提:為本局所屬臺北市立體育學院「天母校區新建工程」因應物調補助款1億5,006萬6,536元,擬辦理修正總工程費為70億9,709萬9,530元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參、臨時報告事項


    人事處提:本府人事處擬修正「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草案);廢止「臺北市政府公教人員住宅輔建及福利互助委員會組織規程」及編制表,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決議事項:

    一、為維「2011臺北世界設計大展」參展品質,並利於本市申請2016世界設計之都主辦權,請相關機關依下列各項積極辦理:

    (一)為提增活動知曉度,請權管機關於松山文創園區及捷運車站等人潮聚集處,強力播放會展宣傳影片,以營造申請「2016世界設計之都」熱烈氛圍。

    (二)針對松山文創園區交通問題,請交通局調查參展民眾交通運具使用情形,俾利規劃相關交通運輸之參考。

    (三)民眾反映會場販售便當之相關問題,請文化局儘速促請廠商加強檢討改善,以提增服務滿意度。

    二、為利本市成功申請2017世界大學運動會,請權管機關妥善規劃全案行銷宣傳與新聞發布事宜,俾便各界了解辦理進程。

    三、針對民眾反映之市政興革意見,請權管機關依下列各項確實改善,並秉持同理心通案檢討個案成因及未來策進作為,強化政策溝通及宣導能力,以爭取市民的認同與支持:

    (一)民眾質疑「臺北市都市景觀大獎」人氣作品票選公平性問題,請都發局審慎妥處,以杜爭議。

    (二)針對玉成公園泳池池底排水孔蓋生鏽問題,請公園處儘速汰換,以維服務品質。

    (三)有關本市與新北市國旗懸掛方式與時間有別一節,請民政局加強與新北市政府溝通相關布設原則,以維民眾觀感。

    (四)本市捷運淡水站英譯修改問題,請捷運公司配合捷運新莊線通車時程進行整體規劃,並與新北市政府妥善溝通後續事宜,俾求周延。

    四、有關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提列本市99年度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之重要意見,請各首長督導所屬確實檢討改進,以提增執行成效。另請各機關重視所屬資本支出預算之執行,並加強督導;倘有執行困難,請及時陳報府級協處,如有疏失,亦應檢討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以明權責。

    五、時值市議會開議期間,為維議事順利運作及促進府會和諧,請相關機關依下列各項確實辦理:

    (一)為確保提送市議會各項書面報告資料之正確性,請各機關指派主任秘書或簡任層級以上人員確實檢視資料內容,並隨時補正更新,以示對市議會之尊重。

    (二)針對議員反映民意之案件,請權管機關秉持專業立場及一視同仁原則,充分溝通說明審慎辦理,以杜爭議。

    (三)為利101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案順利審議通過,除請權管機關就議員關注市政議題充分溝通外,政策性計畫項目預算尤須整備說帖資料,積極拜會議員詳細說明,俾爭取市議會支持。

    散  會: 2011/10/ 18 09: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