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系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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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本處為本府一級幕僚機關,置處長,由本府秘書長兼任,承市長之命綜理處務;置副處長一人,由本府副秘書長一人兼任,襄理處務。下設6組3室(總務組、文書組、國際事務組、機要組、市民服務組、媒體事務組、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除掌理本處組織規程所列業務外,並襄助市長處理本府各項市政工作聯繫及交辦事項。
體育局
本局隸屬於臺北市政府,為本府一級機關,主要業務為發展全民體育及競技體育等體育活動,.規劃改善市民休閒運動生活環境如12區市民運動中心、基隆河新店溪河濱運動設施等,發展休閒運動觀光產業,.規劃健康系列活動,提供市民參與,以達全民運動之目的,獎勵優良運動團體及人才,提升競技水準,為本市及國家爭取榮譽。
主計處
本處依「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成立,依法掌理本府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達成「妥適分配有限資源,增進政府財務效能,發揮統計支援決策功能,積極協助推動市政建設」之目標。歲計工作以預算編製及決算編造為主;會計工作在求財務管理功能之發揮;統計工作以蒐集 政府施政相關之資料,加以分析,提供決策之參據。
研考會
本會為市府幕僚機構,主要負責本府市政工作之研究發展、市民參與、計畫管制考核、服務品質推動與考核、公文查詢檢核及1999市民熱線等業務,期能提升本府各機關決策品質與執行能力,以精進各機關之服務效能。
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會為市府一級機關,係屬都市計畫審議專責機關,負責臺北市都市計畫擬定與變更、都市更新計畫、更新地區劃定等審議作業。本會職掌業務如下:第一組之職掌為都市計畫案之審議與研究建議。第二組之職掌為行政業務。
法務局
本局為市府一級機關,負責本市法制、訴願業務規劃及宣導、法令發佈、法規整理編印、消費爭議第一次申訴處理、消費爭議第二次申訴處理及調解、消費安全稽查及教育宣導、政府採購廠商申訴案件及履約爭議調解案件之處理等事項。
人事處
本處為本府一級機關,置處長、副處長、主任秘書各1人及專門委員2人,下設4科2室、主計機構、人事機構,掌理本府組織編制、預算員額、人事人員管理、考試分發、任免遷調、考核獎懲、訓練進修、差勤出國、待遇福利、獎金費用、退撫保險、休閒活動及人事資訊管理系統維護管理等業務。
資訊局
負責市府整體資訊建設,及城市整體資訊競爭力發展策略研擬與推動等業務,並以「策進數位治理」、「推動智慧城市」及「厚植基礎建設」為目標,帶給市民更多智慧化服務。
兵役局
本局主管本市兵役行政業務,設有兵調體檢科、徵集勤務科、權益編管科與替代役中心等4個業務單位,負責臺北市役政工作的推動與執行,並以維護兵役公平、關懷役政弱勢、協調國軍支援、提升替代役效能以及永續軍墓發展等5項策略主題,做為業務施政重點,主要服務對象包含未徵役男、現役、後備軍人、替代役備役與退舍榮民等。
政風處
本處秉持「預防重於查處、興利重於防弊、服務代替干預」的工作原則,協助機關推動興利行政,並強化公務員「以廉潔為榮,以貪瀆為恥」之觀念,以營造一個無污染的行政空間,更期望社會大眾的支持及參與,早日實現廉能政治的目標。
消防局
依「消防法」第1條規定,消防人員三大任務是「預防火災」、「搶救災害」、「緊急救護」。另在89年7月19日「災害防救法」公佈施行後,本局成為臺北市政府各項災害之幕僚單位,透過加強火災預防、精進災害搶救、優化緊急救護及整合災害防救四大策略主題,營造防災安全環境,讓臺北成為宜居的永續城市。
原民會
本會為市府一級機關,主要職責依法令規定綜理本市原住民事務,規劃本市原住民政策方針及計畫,辦理有關保障原住民權益及處理族群關係之相關事項,促進本市原住民經濟、教育文化、社會福利及公民權益等事項。
公訓處
本處自許扮演市政火車頭的角色,秉持專業、品質、創新及績效的核心價值,因應內外環境變遷、市政發展脈動,深化研習內涵,並持續不斷在訓練理念、方法上力求突破、創新,期望透過全方位的公務職涯訓練體系,精進市府同仁管理及專業核心能力,建構臺北市民宜居、樂居的智慧城市,進而展現六都之首市政服務新高度。
翡翠水庫管理局
本局隸屬於臺北市政府,負責管理翡翠水庫,期能達成蓄洪濟枯、供應量豐質優原水,確保大臺北地區民生用水安全,充分利用水資源發電以增加市庫收入、並以永續經營為目標。
客委會
豐富臺北多元文化,打造世界客家新都, 願景成為宜居永續城市,目標面向傳統、迎接當代、豐富臺北、世界客家。客家文化歷史保存及推廣、客家文化教學、客家事務交流與合作、擴大辦理臺北義民祭典系列活動。
捷運公司
臺北捷運公司依公司法設置董事會及監察人,董事會係由董事長召集,置主任秘書處理會務,並設稽核室辦理公司稽核業務。總經理由董事會委任之,下轄18個處,包括經營企劃處、站務處、行車處、車輛處、系統處、電機處、工務處、財務處、商業發展處、數位發展處、人力資源處、供應處、工安處、遊憩事業處、公共事務處、會計處、政風處及生活事業處。
青年局
本局為市府一級機關,於113年6月1日成立,我們以協助青年多元參與、職涯發展、國際接軌為目標,與青年在學涯、職涯、生涯共伴前行,廣邀青年參與公共事務,以公共參與培力青年,並發揮首善臺北的國際能量,陪伴青年實現自我,讓城市總體實力成為青年助力。
任務編組:
本府所屬各級行政機關(警察、消防及醫院等機關除外),得依法令規定、市長政策指示及階段性業務需要,依據「臺北市政府組織編制案件作業原則 」第十一條、本府任務編組案件審議原則,設置任務編組。依據「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成立之任務編組;其法規名稱統一以「設置要點」定之,依據各機關組織規程成立之任務編組或非屬市府之任務編組;其法規名稱統一以「作業要點」定之。本府各機關任務編組設置及廢止情形,請至臺北市政府法規查詢系統 ,查詢各類法規之「組織目」細類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