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告事項 一、本府100年1月11日第1611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研考會報告: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花博相關會議辦理情形追蹤,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室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花博應變中心報告:有關「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應變中心自花博開幕迄今之各項工作成果暨因應農曆春節期間之輪值方式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五、秘書處報告:2011年春節期間,本府各機關因應緊急事件或災害之應變機制,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農曆春節年假,請各首長手機隨時保持通暢,如出國或休假者,請提報代理人名單及清楚交代工作要項,建立輪值表,值班人員手機亦請全天候開機,俾利聯繫與處理突發狀況,以及適時通報府級輪值首長即時掌握與處理。另請彙提機關春節期間犧牲假期堅守崗位之同仁名冊與地點,俾本人年假期間探視致意。 六、政風處報告:有關100年春節期間加強宣導拒受請託關說、餽贈、邀宴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落實執行。 七、法規會報告:檢陳本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99年7月至12月爭議案件處理情形分析統計表及申訴及調解業務之當事人滿意度調查表,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處理與調解採購爭議案件,深獲申訴及調解業務當事人極高評價,對相關人員請從優?獎鼓勵,以表達感謝與肯定之意。 貳、臨時報告事項 產業局報告:「2011臺北年貨大街」市長大稻埕及寧夏商圈走街拜年,請各首長偕同出席,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各首長共襄盛舉。 參、討論事項 一、工務局提:為訂定「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營建剩餘資源聯合抽查小組設置要點」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 (一)修正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有關副召集人之設置請工務局會同都發局、環保局、人事處及法規會等相關機關研議修正。 二、財政局提:本市內湖區文德段三小段441-3地號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處理,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