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告事項 一、本府100年12月6日第1658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研考會報告:有關「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00年11月份話務服務及派工案件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積極辦理。 (二)針對民眾提出檢舉及派工案件,相關機關務必如期如質完成,並請研考會持續查證,若查有未核實回報,應追究行政責任;經費倘有不足情事,亦請陳報府級首長協處,以提增滿意度。 (三)為提升資訊服務品質,請交通局、警察局及資訊處等機關研發交通及治安等應用系統,並對外開放下載使用,以藉便捷資訊科技打造友善安全之智慧城市。 五、衛生局報告:檢討100年本巿發生本土登革熱病例群聚疫情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修正後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確實辦理。 (二)修正之點:案內防治措施之執行提及「推動全市各區每月一日清潔日」修正為「推動全市各區每月一日孳生源清潔日」。 (三)為提增本市登革熱防治成效,除請衛生局加強健康服務中心同仁防疫專業知能外,並請將各區公所及高危險區域之里長等相關人員納為教育訓練對象,俾防杜疫情發生。 六、教育局報告:有關「第一屆臺北馬拉松論壇」暨「2011富邦臺北馬拉松」相關活動籌備情形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為利賽事順利進行,請秘書長督導教育局、民政局、工務局、交通局、環保局、警察局、衛生局、消防局、觀傳局及資訊處等相關機關積極配合辦理,以帶動民眾運動風氣並提增本市國際能見度;另請水利處儘速公告賽道所經之所有體育設施及自行車道暫停開放使用之管制訊息,亦請觀傳局透過媒體及市政行銷管道加強宣導,以利民眾依循 。 貳、討論事項
一、工務局提:為修正臺北市總合治水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案,提請 審議。 決議: (一)修正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修正之點:本設置要點二-(一)-5之「本府地政處」修正為「本府地政局」。 二、產業局、法規會提:為廢止「臺北市二0一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門票收費標準」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三、勞工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政府辦理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期間照護補助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四、交通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五、都發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第一條、第七條及增訂第六條草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附帶指示:請都發局於未來修法或進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研議彈性適用規定,以達簡政便民目的。
參、臨時討論事項
一、人事處提:本府地政處擬修正「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土地開發總隊組織規程及編制表」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人事處提:本府教育局函報「臺北市立動物園職員員額編制表」修正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