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告事項 一、本府100年2月15日第1616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研考會報告: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花博相關會議辦理情形追蹤,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室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財政局報告:為本市99年度結束(截至100年1月20日止),歲入預算實質收入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積極辦理。 五、財政局報告:本府所屬各機關99年度截至12月底止行政罰鍰及稅務罰鍰執行情形及其辦理清欠執行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積極辦理。 六、衛生局報告:有關推動「市府好健康,健康減重動起來」推動計畫案執行進度,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積極辦理。 七、主計處報告:謹將「99年農林漁牧業普查」有關本市普查作業規劃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積極辦理。 八、民政局報告:本市各區100年1月改善市容查報案件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各機關辦理市容查報案件因天候影響或執行順序等因素未能及時完成,應於查報系統內據實填報,並適時向反映者委婉說明,以符民意期待。 (三)本市查報件數最多之10大路段,請新工處將策進作為儘速知會區公所與當地里長,並透過網站加強宣導,以彰顯行政效能。至非路平專案之路段,亦請新工處加強維護管理,以維用路品質。 九、環保局報告:檢陳本市100年1月份廢棄物清理統計暨空氣品質、河川水質監測資料,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十、都發局報告:提報本市100年1月份各類違建查報拆除、建照、使照處理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十一、稅捐處報告:本市100年1月份稅收概況及2月份重要工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十二、民政局報告:本市100年1月份各區輿情通報案件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為讓本府各項市政服務作為更貼近民意,請各機關加強與里長聯繫,對需協助事項亦請積極妥處,以提增施政效率。 貳、討論事項 一、主計處提:為99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二、主計處提:檢具99年度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準備金動支數額表,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