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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585次市政會議

    臺北市政府第1585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秘書處開會日期:99/07/13
    主  席:郝龍斌記  錄:張惠文
    出  席:

    林建元 李永萍 楊錫安 陳永仁 譚國光 蔡茂岳 王詩惠 趙心屏 黃呂錦茹 邱大展 康宗虎 陳雄文 陳晉源(羅俊昇代) 羅孝賢 師豫玲 陳業鑫 謝秀能(陳健發代) 邱文祥 倪世標 丁育群 謝小韞 熊光華 陳椿亮 李公哲 黃榮峰 脫宗華 朱亞虎 陳高燦 韓英俊 楊石金 葉慶元 王曼萍 楊馨怡 劉智雄 郭瑞華 孔繁亞 張家生 蔡輝昇

    列  席:

    翁瑞廷 謝新生 趙光中

    會議內容:

    壹、報告事項

    一、本府99年7月6日第1584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室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研考會報告:花博相關會議辦理情形追蹤,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積極辦理。
      (二)籌辦花博會有助提升國際知名度及經濟效益,是項至為嚴峻的挑戰,請各局處首長務必親自督導各項權管事宜,並請陳副秘書長針對未依期程執行部分提會報告,以達策進目的;至各局處推動花博業務所須的相關需求,請主動提報俾向中央爭取經費與挹助行政資源。
      (三)利用暑假期間加強推廣花博舞蹈及各項宣傳活動,以帶動風潮及知名度,將有效提增民眾參與感,進而支持及配合共同推動花博活動,請相關負責局處儘速辦理,俾提升行銷效益。
    五、工務局報告:為提報「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美術公園展區、新生公園展區及大佳河濱公園展區工程進度、土木機電維護系統及園藝植栽系統執行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確實辦理。
      (二)展區各項工程至少應備有1個月之改善期,現定10月9日試營運,請各局處應於8月底前完成施作,如有窒礙難行者,請於1週內提報研考會彙整,以利研議因應措施及提供必要協助。
      (三)有關花博會植栽備品事宜,請林副市長督導工務局、產業局等相關局處召開會議研商因應作為妥處。
      (四)捷運局及工務局相互查核花博展區工程缺失,積極提升施工品質的努力,值得肯定,除嘉許相關同仁的辛勞外,如能儘速改善缺失,請從優敘獎鼓勵。
      (五)花博會攸關臺灣國際形象與觀感,只許成功,不准失敗,請各局處秉持「寧可準備過當,不能心存僥倖」的態度,務必配合期程加強辦理,全力支持本案順利推動。
    六、研考會報告:有關「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99年6月份話務服務及派工案件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除依建議事項辦理外,並請相關局處針對缺失確實檢討改進。
    七、財政局報告:為本市99年度截至6月底止,歲入預算實質收入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貳、討論事項

    一、社會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志願服務獎勵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公訓處、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中心活動場地使用管理辦法」案,謹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三、發展局、法規會提:為制定「臺北市住宅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四、財政局報告:本市大安區懷生段一小段57-7地號等2筆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處理,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參、臨時討論事項

    一、環保局、法規會提:為制定「臺北市環境教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二、環保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部分條文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三、發展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事業經費補助辦法」第五條條文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決議事項:

    一、本週民眾來信與媒體關注議題及研考會查證事項,請權管機關依下列諸項積極辦理:
    (一)為落實推動「臺北市工商業節能減碳輔導管理自治條例」,以達促進健康及節能減碳成效,請產業局及相關局處持續加強政策宣導,且廣納民意與掌握業界反映意見,俾為未來修正之參據,並期於兼顧民眾感受及體現政策意涵的前提下,貫徹執行。
    (二)適值暑假期間,為提供民眾安全舒適的運動休憩場所,請教育局及研考會等加強各區運動中心服務品質及安全衛生稽查,以符民意期待,並請各運動中心廣為宣傳本市相關場館活動文宣與優惠資訊,以強化市政行銷效益。
    (三)為提供行人舒適的步行空間及鼓勵民眾多利用綠色運具,有關新生南路於捷運路型復舊階段將人行道適度增寬案,請相關局處依既定規劃妥適辦理。
    (四)針對媒體批露華中河濱公園自行車道拓寬工程及堤外自行車越野運動場工程相關缺失,請工務局儘速完成改善,以免衍生困擾。另仁愛路圓環改換造景引發外界關注一事,本人再次重申,本府各項施政作為,應避免以「馬」與「龍」之意象為展現主題,以杜外界爭議。至迪化污水處理廠臭味飄散問題,經環保局、衛工處及大同區公所等相關同仁的努力下,已逐步展現成效,對有關同仁的辛勞及付出,在此特表肯定與慰勉之意。
    (五)請大安區公所針對本次研考會抽查各機關網站維護更新情形所提缺失,提具書面報告說明。
    二、目前臺北捷運圓山站及忠孝復興站進行之電梯重置工程,係因應電梯已屆使用年限而施作,未來相關捷運站將陸續進行電梯重置工程,為求周延,請社會局協助捷運公司善加利用本府無障礙環境推動委員會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所提供之專業意見,並加強協助相關事宜與宣導各項訊息,以提供行動不便者及有需求之乘客,更貼切與優質的服務品質。

    散  會:99/07/13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