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告事項
一、 本府100年8月16日第1642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環保局報告:檢陳本市100年7月份廢棄物清理統計暨空氣品質、河川水質監測資料,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五、都發局報告:提報本市100年7月份各類違建查報拆除、建照、使照處理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為提升建照協審品質,請建管處加強協審人員專業知能,建立嚴謹的考評機制,並請研議簡化協審程序,俾提增行政效能。
六、民政局報告:本市各區100年7月改善市容查報案件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為全面提升本市道路平整度,除請各區公所持續維護經管道路品質與落實坑洞查報外,亦請確實查驗道路申挖單位路面復舊情形,以維優質用路環境。
(三)請張副秘書長督導工務局及捷運局嚴格落實路平專案施工品質,並請工務局彙整本市道路坑洞品質較差路段資料,優先規劃列入路平專案施作,以符民意期待。
七、民政局報告:本市100年7月份各區輿情通報案件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為鼓勵優秀同仁投入里幹事行列,請民政局建立獎勵拔擢機制,以激勵士氣,並請各區長確實考核所屬里幹事服務績效,以提升施政滿意度。
八、主計處報告:檢陳100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特別預算及本府各機關接受中央補助款截至7月底之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請三位副秘書長督導預算執行進度落後機關加速辦理,以提升績效。
(三)重申各機關獲得中央補助款時,應主動知會主計處,俾確實掌握相關資訊,以發揮最大效益。
(四)針對內政部研議發放育兒津貼及勞委會研訂之「暖冬臨工專案」與鼓勵失業勞工受雇補助方案,本府均未獲經費補助一事,請社會局及勞工局彙整相關資料,並請代表參加院會之副市長適時向中央反應,以維市民權益。
九、稅捐處報告:本市100年7月份稅收概況及8月份重要工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十、文化局報告:100年8月27日至9月11日辦理「2011第四屆臺北藝穗節」活動,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貳、 臨時報告事項
勞工局報告:有關本府各單位整修環境或路樹,請注意安全衛生管理,避免職業災害發生,報請公鑒。主席裁示: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為保障勞工生命安全,並避免職業災害發生,請各機關督導所屬依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令確實執行;另邀請媒體或相關人員進出施工場所,應嚴格要求正確戴用安全帽及落實相關防護措施,以確保工安管理。
叁、 討論事項 一、民政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撤回。
二、工務局提:為「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設置竣工銘牌導覽牌紀念碑作業規定」停止適用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三、工務局提:100年度辦理信義310號公園,用地範圍內國有土地分5年撥付之有償撥用價款,因公告現值調漲致原編補償費不足,擬修正連續預算總經費及期數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四、地政處提:為本府地政處辦理「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島地區區段徵收」擬將總先期規劃費用由36,334,000元,修正為49,215,160元及計畫期程由99年至101年度修正為99年至103年度,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五、都發局提:為本市寶清段3小段346地號市有非公用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出售事宜,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肆、臨時討論事項
客委會提:檢陳「財團法人台北市客家文化基金會」101年度預算書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