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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643次市政會議

    臺北市政府第1643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秘書處開會日期: 100/ 08/23
    主  席:郝龍斌記  錄: 楊宗樺
    出  席:

    陳威仁 陳雄文 丁庭宇 陳永仁 黃榮峰 倪世標 張培義 蔡茂岳 王詩惠 張其強 黃呂錦茹 邱大展 丁亞雯 李咸亨 林志盈 江綺雯 陳業鑫 黃昇勇 林奇宏(林秀亮代) 吳盛忠 丁育群(許阿雪代) 鄭美華 蕭英文 陳椿亮 劉銘龍 陳錫禎 趙心屏 朱亞虎 陳高燦 韓英俊(張美玲代) 劉明武 魏國彥 葉慶元(林淑華代) 蔡立文(王曼萍代) 楊馨怡 劉智雄 吳陽龍 孔繁亞(李銘彬代) 張家生(馮鎮西代) 譚國光

    列  席:

    黃素津 張聖原 余淑? 余星華 蘇素珍 林秉宗(吳瑞珍代) 詹訓明 謝正君 周德威 蔡培林(林志蘭代) 陳泉壽 張金鎮 張義芳 李美麗 丁若亭 劉佳鈞 林裕益 林崇傑 王榮進 孫清泉 黃一平 黃治? 陳嘉欽 陳永輝 張哲揚 鄭俊明 陳學台 王聲威 杜英輝 林萬發 謝新生 陳慶安

    會議內容:

    壹、報告事項


    一、 本府100年8月16日第1642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環保局報告:檢陳本市100年7月份廢棄物清理統計暨空氣品質、河川水質監測資料,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五、都發局報告:提報本市100年7月份各類違建查報拆除、建照、使照處理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為提升建照協審品質,請建管處加強協審人員專業知能,建立嚴謹的考評機制,並請研議簡化協審程序,俾提增行政效能。

    六、民政局報告:本市各區100年7月改善市容查報案件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為全面提升本市道路平整度,除請各區公所持續維護經管道路品質與落實坑洞查報外,亦請確實查驗道路申挖單位路面復舊情形,以維優質用路環境。

    (三)請張副秘書長督導工務局及捷運局嚴格落實路平專案施工品質,並請工務局彙整本市道路坑洞品質較差路段資料,優先規劃列入路平專案施作,以符民意期待。

    七、民政局報告:本市100年7月份各區輿情通報案件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為鼓勵優秀同仁投入里幹事行列,請民政局建立獎勵拔擢機制,以激勵士氣,並請各區長確實考核所屬里幹事服務績效,以提升施政滿意度。

    八、主計處報告:檢陳100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特別預算及本府各機關接受中央補助款截至7月底之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請三位副秘書長督導預算執行進度落後機關加速辦理,以提升績效。

    (三)重申各機關獲得中央補助款時,應主動知會主計處,俾確實掌握相關資訊,以發揮最大效益。

    (四)針對內政部研議發放育兒津貼及勞委會研訂之「暖冬臨工專案」與鼓勵失業勞工受雇補助方案,本府均未獲經費補助一事,請社會局及勞工局彙整相關資料,並請代表參加院會之副市長適時向中央反應,以維市民權益。

    九、稅捐處報告:本市100年7月份稅收概況及8月份重要工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十、文化局報告:100年8月27日至9月11日辦理「2011第四屆臺北藝穗節」活動,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貳、 臨時報告事項


    勞工局報告:有關本府各單位整修環境或路樹,請注意安全衛生管理,避免職業災害發生,報請公鑒。主席裁示: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為保障勞工生命安全,並避免職業災害發生,請各機關督導所屬依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令確實執行;另邀請媒體或相關人員進出施工場所,應嚴格要求正確戴用安全帽及落實相關防護措施,以確保工安管理。

    叁、 討論事項

    一、民政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撤回。

    二、工務局提:為「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設置竣工銘牌導覽牌紀念碑作業規定」停止適用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三、工務局提:100年度辦理信義310號公園,用地範圍內國有土地分5年撥付之有償撥用價款,因公告現值調漲致原編補償費不足,擬修正連續預算總經費及期數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四、地政處提:為本府地政處辦理「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島地區區段徵收」擬將總先期規劃費用由36,334,000元,修正為49,215,160元及計畫期程由99年至101年度修正為99年至103年度,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五、都發局提:為本市寶清段3小段346地號市有非公用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出售事宜,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肆、臨時討論事項


    客委會提:檢陳「財團法人台北市客家文化基金會」101年度預算書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決議事項:

    一、市長信箱反映之市政議題及研考會補充報告事項,請權管機關依下列各項積極辦理:

    (一)有關本市公車加裝無線上網設備,引發司機及乘客產生健康疑慮問題,請資訊處彙整相關研究報告,會同觀傳局透過宣導管道加強澄清,以安民心。

    (二)有關流浪犬擾民一節,請產業局積極處理,以維生活環境安寧;至本市河濱公園流浪犬群聚,甚有追逐或攻擊民眾情事,請工務局、教育局及環保局等機關與動保處密切聯繫,並請環保局協助支援人力妥適處置,以確保民眾安全。

    (三)針對民眾檢舉住家周遭有疑似違法經營色情行業一事,請警察局持續查察取締,以杜不法;另檢舉案件如查獲具體事證者,請警察局轉達本府感謝之意,以鼓勵民眾共同維護居家生活品質。

    (四)研考會查察本市游泳池相關缺失部分,請權責機關加強改進,並請研考會不定期複查,俾精進服務品質;另為督促委外業者落實自主管理,請陳副市長威仁召集勞工局、環保局、公園處及衛工處等機關,審慎研議管理辦法,並建立考評淘汰機制,以為日後評選承商之重要參據。

    (五)研考會查核本市市場環境整潔及市容景觀缺失部分,除請產業局督導市場處持續勸導改善,強化攤商自治管理外,亦請警察局加強取締違規業者,以提供優質購物環境。

    二、有關花博公園及場館環境維護等事宜,請權責機關依下列各項積極辦理:

    (一)為維外界對花博的美好印象,請陳副市長雄文督導權責機關針對民眾反映各項缺失積極改進,俾延續原有服務水準;至業務分工未明確或經費人力不足等問題,亦請權責機關主動陳報府級首長協處。

    (二)針對民眾反映夢想館解說未臻詳盡一節,請陳副市長雄文與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加強溝通提供解說服務之必要性,以維持良好參觀品質。

    (三)為打造花博公園成為本市一日遊的觀光旅遊亮點,請民政局及教育局等機關研議於園區舉辦相關活動,以吸引人潮及提升知曉度。

    三、 日前民眾毆打捷運文湖線隨車人員並搶奪隨身公物,嚴重侵犯公權力之執行,除請捷運公司向受暴同仁轉達慰問之意,安排妥善之心理輔導外,亦請警察局及捷運公司依法嚴辦,以杜外界疑慮;另針對類此案例,請警察局密切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聯繫,研議建立聯絡機制及標準作業程序,並請捷運公司加強員工教育訓練及建立相關因應作業程序,以維捷運營運品質。

    四、針對媒體關注之重大市政議題,請權責機關應於第ㄧ時間陳報府級首長,並與市府發言人密切聯繫,備妥簡明易懂的說明資料,適時澄清,以維本府施政形象。

    五、為因應貓空地區觀光人潮造成的環境衝擊,避免引發災害,請都發局與產業局積極輔導業者依法取得開發許可及建築執照,並請大地處等機關協助貓空地區環境改善水保計畫審查事宜,亦請研議由本府籌措水土保持設施經費施作之可行性,儘速提升觀光品質。

    六、勞工局主辦「OKWORK 立業成家」好ㄩㄣˋ連連園遊會暨現場徵才活動,不僅成功行銷施政績效,亦彰顯本府跨局處協調及行政資源整合能力,對相關同仁之辛勞與努力表達肯定與感謝之意;另請各首長與同仁踴躍參與「慶祝貓空纜車運量累積1,000萬人次」活動,共同體驗貓空之美。

    散  會: 2011 / 08/23 10: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