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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605次市政會議


    臺北市政府第1605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秘書處開會日期:
    99/11/30
    主  席:郝龍斌記  錄:
    劉秋媛
    出  席:


    林建元 邱文祥(代理) 陳永仁 譚國光 蔡茂岳 王詩惠 趙心屏 黃呂錦茹 邱大展 康宗虎 陳雄文 羅孝賢 師豫玲 陳業鑫 謝秀能 倪世標
    丁育群 謝小韞 熊光華 陳椿亮 李公哲 黃榮峰 脫宗華 朱亞虎 陳高燦 韓英俊 楊石金 翁瑞廷(代理) 葉慶元 蔡立文 楊馨怡 劉智雄
    郭瑞華 孔繁亞(李銘彬代) 張家生 蔡輝昇

    列  席:


    丁錫鏞(公假) 羅俊昇 林秀亮 謝新生 馬千惠 趙光中

    會議內容:

    壹、報告事項


    一、本府99年11月23日第1604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室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研考會報告:花博相關會議辦理情形追蹤,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五、地政處報告:本處辦理本府99年度公共工程用地取得作業進度列管案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各項公共工程用地如需以徵收方式取得者,為免隔年公告現值調整造成落差,延滯市政建設,請依林副市長之建議,由用地機關於當年9月30日前擬具土地徵收計畫書圖函送地政處辦理後續事宜。

    六、財政局報告:有關「臺北市政府易物網」執行情形與辦理敘?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本人肯定「易物網」發揮資源整合及節省公帑之執行績效,對相關參與同仁之辛勞,特表嘉勉與感謝之意。另2009聽障奧運之相關財產處置,請循本機制積極辦理。

    七、研考會報告:有關「市長信箱」電子信件99年第3季(7至9月)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針對案內電訪二次以上仍不滿意之案件,除請研考會持續追蹤列管外,亦請首長深入了解與協處,以疏民怨。

    八、研考會報告:有關本府99年9至10月列管施政計畫進度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九、花博應變中心報告:有關花博應變中心之運作概況暨99年11月29日後之開設補充原則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擬辦事項確實辦理。

    (二)本人對各機關派駐花博應變中心人員均能秉持積極任事及熱忱服務的態度,表達肯定之意,至案內所述花博營運以來發生的感人故事與各項危機之處置,均屬感動人心的行銷作為,除請捷運公司透過Upaper捷運報協助行銷外,期許各機關的施政宣導亦朝此方向努力。

    十、人事處報告:檢陳研訂「臺北市政府表揚優秀青年公務人員要點」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函頒本府各機關學校知照。

    貳、討論事項


    一、社會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育兒津貼發給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教育局、法規會提:為廢止「臺北市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決議事項:


    一、有關花博會相關事項,請權管機關依下列諸項積極辦

    理:

     (一)花博順利開幕及營運以來之表現廣獲社會好評,對各局處同仁之辛勞與努力,本人特表肯定及感謝之意,除請提報敘獎名單外,為維花博會運作順暢及關懷同仁健康調適問題,請秘書長督導產業局與營運總部評估人力增補作業與輪休事宜,以紓解同仁工作壓力。

     (二)民眾經由1999市民熱線及市長信箱反映花博志工之訓練、服務態度與管理等問題,請深入了解,如係導覽訊息錯誤或資訊不足者,請強化教育訓練,如係志工基於職責執行處置者,則應予支持與鼓勵,以提振工作士氣。

     (三)花博藍色公路營運績效甚佳,搭乘遊客與日俱增,請營運總部加強官網藍色公路交通資訊與行銷宣導,復因內河航行易受潮汐影響,請研議於三日或一週前機動公告最新航班資訊,以利民眾查詢,並請交通局及資訊處提供專業協助,捷運公司協助花博相關行銷宣導事宜,以求周延。

    (四)請財政局與營運總部儘速成立花博財產專案處理小組,以利妥處會展結束之後續財產處置事宜。

    (五)請研議製發花博入園團體票券之可行性,以應民眾收藏之需求。另請研擬弱勢團體(如殘障人士、孕婦、幼兒及年長者)入園之協處方案,以適時協助並提升遊園之便利性。

     (六)桃園縣民反映其幼兒腳部為花博接駁車門所傷一事,請交通局代表本人致意,以示關懷。

    二、本週民眾來信反映之市政議題,請權管機關依下列諸

    項積極辦理:

    (一)請發展局加強社會住宅方案之行銷及積極籌辦公聽會,適時釐清外界疑義。另依歷次都市更新議題座談會與民眾面對面溝通之經驗,各界已深刻體會及理解設立都市更新公司的急迫性,請續就相關立法工作積極準備,俾列入市議會下屆會期優先審議法案,儘速推動都更建設。基於跨屆不續審原則,須重新函送該會審議之重要法案,請相關局處儘速提送法規會彙辦,以利市政業務順利推動。

    (二)爾後舉凡於市政會議提報1999市民熱線及市長信箱民眾反映之市政議題,請研考會將局處的處理情形與回復內容書面資料提送市長室備參。

    三、請勞工局、捷運局、警察局及發展局就研考會抽查99年4至9月公文專案案件缺失加強控管,並請研考會持續追蹤考核,以提升行政效能。

    四、本府4年來的施政績效廣獲民眾支持與肯定,本人特此感謝各首長與同仁的努力。為持續並加強市政建設,以及落實競選承諾,請研考會彙整及列管本人的選舉政見,轉請相關局處積極規劃與研擬推動進程,為市政再創新猷,以不辜負市民託付及期望。

    散  會:
    99/11/30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