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告事項 一、本府99年11月23日第1604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室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研考會報告:花博相關會議辦理情形追蹤,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五、地政處報告:本處辦理本府99年度公共工程用地取得作業進度列管案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各項公共工程用地如需以徵收方式取得者,為免隔年公告現值調整造成落差,延滯市政建設,請依林副市長之建議,由用地機關於當年9月30日前擬具土地徵收計畫書圖函送地政處辦理後續事宜。 六、財政局報告:有關「臺北市政府易物網」執行情形與辦理敘?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本人肯定「易物網」發揮資源整合及節省公帑之執行績效,對相關參與同仁之辛勞,特表嘉勉與感謝之意。另2009聽障奧運之相關財產處置,請循本機制積極辦理。 七、研考會報告:有關「市長信箱」電子信件99年第3季(7至9月)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針對案內電訪二次以上仍不滿意之案件,除請研考會持續追蹤列管外,亦請首長深入了解與協處,以疏民怨。 八、研考會報告:有關本府99年9至10月列管施政計畫進度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九、花博應變中心報告:有關花博應變中心之運作概況暨99年11月29日後之開設補充原則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擬辦事項確實辦理。 (二)本人對各機關派駐花博應變中心人員均能秉持積極任事及熱忱服務的態度,表達肯定之意,至案內所述花博營運以來發生的感人故事與各項危機之處置,均屬感動人心的行銷作為,除請捷運公司透過Upaper捷運報協助行銷外,期許各機關的施政宣導亦朝此方向努力。 十、人事處報告:檢陳研訂「臺北市政府表揚優秀青年公務人員要點」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函頒本府各機關學校知照。 貳、討論事項 一、社會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育兒津貼發給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教育局、法規會提:為廢止「臺北市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