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北市政府第1658次市政會議

    臺北市政府第1658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00/12/06
    主  席: 郝龍斌記  錄: 許菁芳
    出  席:

    陳威仁 陳雄文 丁庭宇 陳永仁 黃榮峰 倪世標 張培義 張雅麗 黃靖南 方進貴 謝松芳 許桂臨 陳毓賢 陳政庸 謝小韞(請假) 許阿雪 林萬發 王詩惠(請假) 蔡茂岳 張其強 黃呂錦茹 邱大展 丁亞雯 李咸亨 林志盈 江綺雯 陳業鑫 黃昇勇 林奇宏 吳盛忠 丁育群(許阿雪代) 鄭美華 蕭英文 陳椿亮 劉銘龍 陳錫禎 趙心屏 朱亞虎 陳高燦 韓英俊(張美玲代) 劉明武 魏國彥 葉慶元 蔡立文 楊馨怡 劉智雄 吳陽龍 孔繁亞 張家生 譚國光

    列  席:

    謝新生 陳慶安

    會議內容:

    壹、報告事項

    一、 本府100年11月29日第1657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財政局報告:為本局100年度財產管理業務訪查及98、99年度財產訪查缺失追蹤管制之處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積極辦理。

    (二)提增閒置空間利用效益係本府積極辦理目標,請各機關審慎檢討,亦可規劃為同仁宿舍或請都發局評估作為公營住宅之可行性,並請財政局與研考會加強查察,以提升市有財產使用效益。

    (三)有關因少子化趨勢致國中、小學教室閒置部分,請教育局深入了解各校人力精簡與教室利用情形,並列為校長考核要項之一,俾本府整體統籌有效運用;至訪查水利處財產所列之意見,請工務局督導改善,以提升管理效能。

    五、資訊處報告:提報本府100年10月至11月重要推動資訊業務具體工作項目執行情形及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貳、討論事項


    一、教育局、法規會提:為廢止「臺北市高級中學多元入學招生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教育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評鑑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三、捷運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公有不動產租售自治條例」為「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開發市有不動產租售自治條例」條文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四、文化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士林官邸正館門票收費標準」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五、人事處提:修正「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草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決議事項:

    一、市長信箱反映之市政議題及研考會補充報告事項,請權管機關依下列各項積極辦理:

    (一)目前師大商圈生活環境品質已有改善,請相關機關積極配合產業局持續辦理,以維執行績效並展現本府整頓決心。

    (二)針對本週民眾反映噪音擾民案件,雖部分未達噪音取締標準,惟仍請環保局加強管控並予勸導,以維居家安寧。

    (三)勞工局因應媒體報導非法外勞之議題,主動宣導相關政策與措施,以減少聘僱非法外勞情事發生,殊值嘉許。另有關外勞政策之推動,請先與行政院勞委會加強溝通再行對外公布,以杜爭議。

    (四)對於士林區士商路增設大客車停車格位一事,請交通局本於專業,積極與當地里長及居民溝通說明,以爭取支持;至臺北車站東側計程車排班區增設欄杆等措施,亦請對外妥適說明,以釋民眾疑慮。

    (五)捷運施工影響信義路3、4段行車動線一事,請陳副市長威仁及張副秘書長督導交通局、捷運局及研考會等機關成立任務編組,除積極提升施工效率及品質,儘早完工外,亦請指派簡任層級以上人員負責執行小組決議、檢視行車路線標示與相關處理細節,並視需要增派人力於現場指揮,以維用路人安全及行車順暢。另應要求承商確依相關施工規範加強防範措施,以維交通安全。

    二、「路平專案」係本府施政要項之一,請權管機關依下列各項積極辦理,以爭取民眾支持:

    (一)為有效提升道路品質,依「路平專案」標準作業規範施工極為重要,請張副秘書長督導工務局及捷運局落實執行,並請研考會不定期抽查;至施工品質不佳路段,除要求承商確實改善外,亦請工務局與研考會加強複查,並將後續施作工程列入檢查項目,以樹立優質工程文化。另請強化修補道路之路面色差,以維美觀。

    (二)為提增「路平專案」執行績效,請承辦機關先行規劃101年1至3月施作路段,以爭取時效;至交通繁忙道路,仍請援例於休假期間施作,以減緩交通衝擊,並請於1週內提送預計於元旦假期及農曆春節年假施工路段等資料供參。

    (三)日前因工程施工安全標示未盡完善,而發生意外憾事,請各權管機關以此為鑑,要求承商具體落實施工標準作業規範之教育訓練及設置安全標示,並對違規承商依約予以重罰。另請勞工局協助強化勞動安全檢查,以維大眾安全。

    三、為利士林市場搬遷案順利進行,請兩位陳副市長督導市場處確實掌握攤商意見,並請相關機關積極配合辦理,如發生狀況應於第一時間通報,俾利因應妥處,以確保攤商如期進駐及順利營運。

    四、未來捷運路線營運模式尚未定案,惟因媒體報導衍生紛擾,請捷運局查明原委及追究行政責任,並提送書面報告。本人在此重申,目前各界均以高標準檢視本府各項施政作為,凡未定案之政策及未經充分授權,切勿擅自對外發言,如損及本府形象應予嚴懲;至媒體關注之議題與突發狀況,請權責機關於第ㄧ時間與秘書處媒體事務組密切聯繫,妥適對外發言,以求周延。

    五、有關殯儀館停車場公務停車證發放事宜,請民政局研議相關辦法並落實查核機制,以杜非議。

    六、針對工務局水利處招考技工之負重測驗項目未盡合宜一事,請勞工局協助工務局研議招考方式及負重標準,以符實際需要。

    七、本市復康巴士數量仍不敷使用,請社會局、衛生局、消防局及警察局等機關主動掌握善心團體或人士之意願,積極協請以捐贈復康巴士為優先考量,俾愛心善意發揮最大效益。

     

    散  會: 2011/12/06 09: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