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北市政府第1635次市政會議

    臺北市政府第1635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秘書處開會日期:100/06/28
    主  席:郝龍斌記  錄:許菁芳
    出  席:

    陳威仁 邱文祥 陳永仁 黃榮峰 倪世標 蔡茂岳 王詩惠 張其強 黃呂錦茹 邱大展 康宗虎 陳雄文 李咸亨 林志盈 江綺雯 陳業鑫 黃昇勇 林奇宏 吳盛忠 丁育群 謝小韞 蕭英文 陳椿亮 劉銘龍 陳錫禎 趙心屏 朱亞虎 陳高燦 韓英俊 楊石金 魏國彥 葉慶元 蔡立文 楊馨怡 劉智雄(陳淑貞代) 吳陽龍 孔繁亞 張家生 譚國光

    列  席:

    黃素津 張聖原 余淑? 余星華 蘇素珍 林秉宗 詹訓明 謝正君 周德威 蔡培林 江慶輝 張金鎮 張義芳 李美麗 丁若亭 劉佳鈞 林裕益 林崇傑 王榮進 孫清泉 黃一平 黃治? 陳嘉欽 陳永輝 張哲揚 鄭俊明 陳學台 王聲威 杜英輝 謝新生 沈志蒼

    會議內容:

    壹、報告事項


    一、本府100年6月21日第1634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室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勞工局報告:本府支持訂購庇護工場產品競賽4至5月份分析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本案極具意義,請各機關持續積極推動,以落實照顧庇護工場的美意;至餐飲之採購請衛生局協助稽查,以維食品衛生安全。

    五、社會局報告:因應社會救助新制將於100年7月1日施行,本府各項準備工作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六、都發局報告:提報本市100年5月份各類違建查報拆除、建照、使照處理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七、環保局報告:檢陳本市100年5月份廢棄物清理統計暨空氣品質、河川水質監測資料,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為了解本市河川水質變化,請環保局配合行政院環保署水質監測採樣時間及河域,派員參與採樣研析,以掌握實情,亦請翡管局劉局長與環保署保持聯繫,如發生異常狀況請及時知會本府,俾利妥處。

    (三)為使淡水河整治發揮最大效益,請陳副市長與新北市李副市長先行協調合作事宜,並請工務局與環保局蒐集相關資料,以強化雙向溝通成效。

    八、主計處報告:檢陳100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特別預算及本府各機關接受中央各部會補助款截至5月底之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積極辦理。

    (二)預算之執行應本當用則用,當省則省,不應為提高預算執行率而消化預算,如有正當理由未能執行,亦可予以排除計算,請各機關配合辦理。

    (三)1至5月中央針對未設籍本市與以前年度設籍本市(未支付)之勞健保補助款尚短少撥付本府90億餘元統籌分配稅款,請財政局與勞工局積極溝通,並提書面資料備參,俾適時於行政院會表達本府立場及為市民爭取合理權益。

    九、民政局報告:本市各區100年5月改善市容查報案件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十、民政局報告:本市100年5月份各區輿情通報案件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請各區區長督導所屬加強通報機制,俾利權管機關積極改善,並請研考會抽查考核,以落實市容查報與輿情通報執行成效。

    (三)里幹事之積極任事,有利掌握民情,並展現本府整體施政績效,對表現優異的里幹事請民政局研議建立激勵機制,以作為人才培育與陞遷拔擢之參考。

    十一、稅捐處報告:本市100年5月份稅收概況及6月份重要工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貳、討論事項


    民政局提:為軍功路更名為和平東路4段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參、臨時討論事項


    工務局提:為研訂「淡水河流域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決議事項:

    一、今年係第1屆北北基聯測舉辦,雖教育局積極審慎辦理,惟因學校申請入學門檻設定等資訊提供未盡充足,造成申請入學與登記分發錄取分數出現落差之情事,對此本人極為心痛,請教育局確實檢討,並請發言人協助對外說明,俾將衝擊減至最低。


    二、12年國教方案眾所關注,在細部計畫未正式出爐前,請教育局與教育部加強溝通及提供建言,以符民意所需。

    三、「Taipei Free 臺北公眾區免費無線上網」建置進度順利,請資訊處積極推動,期7月1日前室內公共場所,以及10月1日前室外公共場所均能正式啟用,以彰顯資訊服務效能。

    四、針對新生北路1段公車專用道路面出現落差一事,請倪副秘書長督導交通局及工務局儘速改善,以提供優良的用路品質。

    五、日前百齡橋涵洞混凝土塊剝落,造成行經車輛受損情事,請研考會針對類此公安或緊急事件,研擬及時通報1999市民當家熱線之標準作業程序,俾於第一時間妥處;另該橋樑耐震補強工程預計101年施作,為確保安全,請工務局評估有無提前施作之必要。

    六、請民政局妥善辦理富德靈骨樓貯骨櫃汰換工程,以維民眾慎終追遠之傳統習俗。

    七、花博會已劃下圓滿句點,更為本府重要的施政績效之一,未來花博園區重新開放,外界亦將嚴肅檢視與比較,園區相關基本設施與設備應維持水準,如有經費需求或需跨局處協助者,請適時向秘書長及二位副秘書長反映,以妥為因應;另為傳承經驗及作為未來籌辦活動之參考,研考會正以花博會為例,彙編本市舉辦大型國際會展範例,並請研訂獎勵措施,鼓勵同仁分享與交流活動經驗;另政治大學有意就花博會舉辦過程及成功經驗,評析作為學生撰寫論文之素材,請研考會積極促成,以提增報告深度與廣度。


    散  會:2011 / 06/28 1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