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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623次市政會議


    臺北市政府第1623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秘書處開會日期:
    100/04/06
    主  席:郝龍斌記  錄:
    許菁芳
    出  席:


    陳威仁 邱文祥 陳永仁 黃榮峰 倪世標 張雅麗 黃靖南 方進貴 葉傑生(請假) 謝松芳 許桂臨 陳毓賢 陳政庸 蔡茂岳 王詩惠 張其強
    黃呂錦茹 邱大展 康宗虎 陳雄文 李咸亨 林志盈 江綺雯 陳業鑫 黃昇勇 林奇宏 吳盛忠 丁育群(邊子樹代) 謝小韞 蕭英文 陳椿亮
    劉銘龍 陳錫禎 趙心屏 朱亞虎 陳高燦 韓英俊 楊石金 魏國彥(黃銘材代) 葉慶元 蔡立文 楊馨怡 劉智雄 吳陽龍 孔繁亞(李銘彬代)
    張家生 譚國光

    列  席:


    謝新生 沈志蒼

    會議內容:

    壹、報告事項



    一、本府100年3月29日第1622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研考會報告: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花博相關會議辦理情形追蹤,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室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社會局報告:為100年度中央對本府辦理社會福利績效實地考核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請社會局依秘書長所提將本案重點報府,俾副秘書長了解計畫內容之意見辦理,以求周延。

    五、研考會報告:本府所屬各機關答復議會議員書面質詢作業處理情形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市議會第11屆第1次定期大會將於4月11日開議,為利府會和諧及議事順暢,請各首長督導府會聯絡員加強府會之溝通協調,並就下列諸項積極辦理:

        1.對議員請託案件應認真平衡處理,並確實掌握議員關注資訊,適時溝通說明。

        2.府會相關訊息務必上傳「議會資料整合平臺」,以進一步掌握資訊,如有疑義,應即時向府會副總聯絡人反映,俾透過府級首長協助處理。

        3.凡議員索取資料文件應經主任秘書層級以上主管核章方可提供,至涉跨局處之案件須經秘書長核定。

        4.上會期府會運作順利,且多項改革作為顯有績效,亦請持續辦理。

      (三)請一、二級首長積極拜訪議員,爭取支持政務推動、重大議案順利通過或為政策說明,以利市政順利推動。

    六、資訊處報告:提報本府100年2月至3月重要推動資訊業務具體工作項目執行情形及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本市錄影監視系統係本府重大政策,亦是維護交通與治安之利器,在此特別感謝資訊處張處長及相關同仁之辛勞與努力,讓政策得以順利推動,並展現具體成效;另重要路口裝設近二千支錄影監視器,請警察局事前縝密規劃,擬訂可能發生狀況的因應對策,以防範未然,並請秘書長督導權管機關與各管線單位加強溝通協調,俾利儘速完工。

      (三)近來公車動態資訊系統使用率趨增,殊值肯定,如交通資訊網路需投入經費優化,請交通局適時提報,以符本府施政與市民所需。

      (四)市民健康生活照護資訊平臺在資訊處與衛生局共同努力下,績效卓著,請邱副市長持續督導後續規劃與執行事宜,以提升使用者滿意度。

    貳、
    討論事項



    一、財政局提:本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423地號等15筆市有土地及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52建號等2棟市有建物,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處理,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附帶指示:市有土地與財產之利用,請秉持「只租不賣」原則辦理,又為發揮最大利用效益,請各機關就所轄之市產規劃完善的方案,以達地盡其利之目的。

    二、人事處提:擬具再修正「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九條(草案),提請 審議。

      決議:

      (一)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二)為利府會和諧及運作,本案請人事處積極與議員溝通說明,本人亦會主動聯繫及拜訪議長與議員,以爭取支持,並達共識。


    決議事項:


    一、有關花博會相關事項,請權管機關依下列諸項積極辦理:

      (一)花博會開幕前,諸多民眾為表支持購買預售票,本府深表感謝,惟截至目前使用率僅44%,請營運總部利用媒體刊登花博會將於4月25日閉幕相關資訊,以提醒持票者儘早入園參觀。

      (二)因眾多志工與本府同仁及營運總部的盡心盡力,且關注各個細節,民眾滿意度已顯著提升,至有來信反映花卉枯萎等問題,請營運總部儘速妥處。

      (三)花博會展現的不僅是花卉之美、展覽與藝文表演之精彩,深夜時花卉更換與物流供需等整備工作更是重大工程,足以彰顯管理與應變能力,請營運總部妥善彙整保存營運相關資料,亦請觀傳局與發言人室協助蒐集花博期間所發生之趣聞或感人故事,以加強行銷,並作為回顧典藏之用。

      (四)花博榮獲「2011影響世界華人盛典」公共事務獎項殊榮,再度受國際的高度肯定,且參觀人次已於日前突破700萬,花博的成功係賴眾多個人、團體與企業等協助本府共同完成,除請營運總部於閉幕時呈現本府誠摯感謝之意,並請邱副市長督導閉幕事宜與整體媒體行銷,為花博會劃下完美句點。

    二、雙北合作案將為各界關注焦點,本案請陳副市長全權督導,都發局擔任幕僚作業,並請相關機關積極配合辦理,就治水、都更等相關議題與新北市建立溝通平臺,進而合作推動,如有執行層面之問題,請送相關幕僚機關先行整合,以利後續業務之推動。

    三、各機關每月提報具爭議性或無法處理項目,俾利府級首長掌握相關預警事項、問題與危機,以適時處理,成效頗佳,此亦是考核機關行政管理能力的方法之一,請秘書長持續督導,並請研考會協處,亦請各機關重視預警機制及持續提報,以提升行政效能。

    四、本市商業處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請國際「美食之都」案,如能順利通過將有助提升本府形象與城市行銷,請積極辦理。本人再度重申,凡涉及國際或國內榮譽事項,權管機關務必報府列管,並請秘書長督導相關申請事宜與加強橫向聯繫,如順利完成,相關同仁將優先破格獎勵或拔擢陞遷,請各機關積極推動,以提升本府團隊榮譽。

    五、為讓本市持續散發精彩魅力與活力,請各機關集思廣益,期每年得以舉辦1至2場足以吸引國際關注的大型活動,以活絡本市經濟及產業發展,進而達到國際行銷目的。

    六、近日南港區研究院路2、3段周邊學校學生上網連署要求改善路況一事,顯示該路段確有改進空間,請工務局督導衛工處及新工處儘速妥處,並請各機關重視網路輿論對權管業務之建言,必要時以預警方式事先通報副秘書長以上首長與發言人室因應。「路平專案」係本府重大政策,外界均高度檢視執行成效,本府除訂定標準作業程序與監督考核機制外,並可透過網路發布路平專案與一般道路施作訊息,讓全民共同督工,請工務局、捷運局及所有管線單位等與「路平專案」相關機關多加關注,並要求同仁與廠商務必依相關規定施作,以符合應有的道路品質;另除加強與各管線單位聯繫外,並應預留管線空間,減少開挖情事,以維護道路品質。

    七、今年清明節掃墓公車係由首都客運協助輸運,親切優質的服務態度深受民眾肯定,本人在此特表肯定與感謝之意。

    八、停車費率應視市場機制與供需關係,建置合理收費標準,有民眾來信反映公有停車場費率調漲一案,請交通局與當地里長及居民積極溝通,並予妥處。

    九、青年留學免息貸款方案廣受外界重視與討論,請教育局列為專案辦理;另為利市民提出申請,請將通案性議題列入答客問(Q&A),以解民眾疑慮,亦請發言人室協助宣導周知。

    十、駕駛朋友利用計程車休息站作短暫休息與活動,有其必要性,惟日前建國計程車休息站發生騷擾路過女大學生之情事,請交通局與警察局加強管理及巡邏,以維治安環境。

    十一、有關環南家禽市場舊址環境清潔維護問題,請產業局加強督導改善,並請環保局全力協辦。

    十二、針對旅館業之鍋爐安全問題,請勞工局與都發局適時對外說明,並確認其他設備有無類此情事,以維勞工安全及符合法規。

    散  會:
    100/04/06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