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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645次市政會議

    臺北市政府第1645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秘書處開會日期:100/ 09/06
    主  席:郝龍斌記  錄:張翠芬
    出  席:

    陳威仁 陳雄文 丁庭宇 陳永仁 黃榮峰 倪世標 張培義 張雅麗 黃靖南 方進貴 謝松芳 許桂臨 陳毓賢 陳政庸 謝小韞(請假) 許阿雪 蔡茂岳 王詩惠 張其強 黃呂錦茹 邱大展 丁亞雯 李咸亨(羅俊昇代) 林志盈 江綺雯 陳業鑫 黃昇勇 林奇宏 吳盛忠 丁育群 鄭美華 蕭英文 陳椿亮 劉銘龍 陳錫禎 趙心屏 朱亞虎 陳高燦 韓英俊(張美玲代) 劉明武 魏國彥 葉慶元 蔡立文 楊馨怡 劉智雄 吳陽龍 孔繁亞 張家生 譚國光

    列  席:

    林萬發 謝新生 陳慶安

    會議內容:

    壹、報告事項


    一、本府100年8月30日第1644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政風處報告:本(100)年秋節期間加強宣導拒受餽贈、邀宴和請託關說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五、資訊處報告:提報本府100年7月至8月重要推動資訊業務具體工作項目執行情形及成果,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請丁副市長督導資訊處及研考會加強整合各機關網站功能,以提升為民服務效能。

    (三)本府網站資訊提供即時服務功能深受各界認同,對於資訊處相關同仁的辛勞及努力,在此表示肯定與嘉勉之意;另重申各機關網站維護更新應設專人負責,並就資訊處或研考會抽檢網頁結果,表現優異者,酌予敘獎鼓勵;至出現重大缺失情事,應予議處,以提升資訊服務效能。

    六、民政局報告:為明(101)年1月14日第13任總統、副總統與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建請各局處鼓勵員工參與投開票所工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七、翡管局報告:翡翠水庫最新水情展望,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八、研考會報告:有關彙整「臺北市議會第11屆第1次定期大會市政總質詢、市長施政報告、市長專案報告、業務部門質詢本府繼續辦理情形」暨「臺北市議會第10屆第1至8次定期大會市政總質詢、市長施政報告、市長專案報告未結案案件本府繼續辦理情形」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對於議員所提施政缺失及建議事項,請各首長督導所屬積極處理;至列為無法執行之案件,亦請加強與議員溝通說明,以維府會和諧。

    (三)市議會第11屆第2次定期大會開議在即,請各首長積極拜會全體議員,爭取對法案及預算之支持,亦請各機關府會聯絡人確實掌握議員關切議題,即時回復處理情形,以利議事順利進行。


    貳、討論事項


    一、 勞工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受僱者兩性工作平等申訴處理辦法」第一條及第五條條文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社會局提:有關採公設民營方式委託民間團體經營管理「臺北市大龍養護中心」案,提請 審議。

    決議:該養護中心委外經營案原則通過;至實施計畫及委託期間等項,請審慎研議規劃,另行簽報後,再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三、人事處提:本府都發局函報修正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及臺北市建築管理處等3機關之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草案),提請 審議。

    決議:

    (一)修正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請陳副市長雄文督導人事處、都發局及法規會酌作文字修正,俾求周延。

    決議事項:

    一、市長信箱反映之市政議題及研考會補充報告事項,請權管機關依下列各項積極辦理:

    (一)民眾反映100學年度第一學期「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計畫」調整申請資格致權益受損一事,請黃副秘書長督導教育局及社會局研議妥處,以提高為民服務品質。

    (二)「台北公車」軟體停用造成不便ㄧ事,交通局係依規定處置並無不妥,惟仍請加強對外說明,以免誤解;另本府「臺北好行」免費軟體廣受各界好評,亦請加強行銷推廣使用,以符民眾期待。

    (三)有關工廠、餐廳排放油煙影響空氣品質一事,衛生局及環保局業依權責積極處理,惟環保局開立勸導單要求業者改善,難以達成預期成效,仍請持續加強追蹤及複查,對未如期改善者,即應依規定裁罰,以貫徹公權力。

    (四)對於廢棄車輛違規占用停車位,妨礙停車秩序,且影響市容觀瞻一節,請秘書長督導環保局及警察局等機關研議妥善處置方式,以有效解決問題。

    (五)有關民眾建議於公車站牌處增繪斑馬線一節,經交通局查證,附近已劃設行穿線與號誌化路口,顯無設置之必要,類此施政建言,請各機關基於專業立場,審慎評估合理性,並適時向民眾說明實際情形,以撙節公帑及提增滿意度。

    (六)民眾來電反映私立國小校車違規超載,請教育局詳查並持續追蹤,以維學童安全。

    (七)研考會查證士林、華西街及饒河街觀光夜市周邊指標指示的相關缺失,請秘書長督導觀傳局、交通局、工務局及產業局等機關確實檢討改善,並針對本市街道及觀光景點等之引導指示牌,研議統一、美觀及正確英譯樣式,以符國際都會形象。

    (八)研考會對各機關施政成果進行的查證工作,仍請持續追蹤及進行複檢,以提增施政效能。

    二、近來歐債衍生的經濟問題可能引發全球性金融危機,請各機關參循本府2008年因應全球金融危機建立的應變機制及作業模式,事前縝密規劃及周全準備,以求平穩安渡危機,保障市民生活。

    三、永平國宅之使用效益備受各界關注,請都發局審慎規劃及妥善利用,以彰顯施政效能。

    四、捷運ㄧ年一條路線通車係本府重大施政既定目標,各路線通車時程業已底定,且公布於網站,除捷運局另行更改並報府同意,或有不可抗力因素外,相關機關或個人切勿擅自對外發表言論,以維施政形象與效能。

    五、針對日前報導豪門世家國賠官司案,歷經多年仍處於訴訟階段,請權管機關堅持基本原則依法行政,審慎妥處,俾兼顧本府及市民權益。

    六、某雜誌自行抽驗並報導士林區知名冰品衛生不合格一事,請衛生局依標準程序詳查妥處,並適時公布不合格食品名稱及相關業者,惟如報導與事實不符,亦應協助澄清,以免誤導民眾;另衛生局例行性抽檢各項產品衛生情形,亦應將檢驗結果公布於網站周知,以維大眾健康。

    七、有關市立體院住宿生借住勞工局職訓中心A棟宿舍案,因該棟建物結構經專業單位鑑定已有危險之虞,請教育局積極辦理學生遷出及住宿事宜,以維學生安全。

    八、針對議員提出「臺北市身心障礙者使用市立運動中心自治條例」草案,現交付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審查,全案雖經體育處評估有窒礙難行之處,惟請教育局仍應備妥相對法案並積極與議會溝通協調,爭取支持。

    散  會:2011 / 09/06 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