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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655次市政會議

    臺北市政府第1655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00/ 11/15
    主  席: 郝龍斌記  錄: 許菁芳
    出  席:

    陳威仁 陳雄文 丁庭宇 陳永仁 黃榮峰 倪世標 張培義 楊錫安(請假) 黃錫薰(請假) 林萬發 王詩惠(請假) 蔡茂岳 張其強 鄭安國 詹德存 黃呂錦茹 邱大展 丁亞雯 李咸亨 林志盈 江綺雯 陳業鑫 黃昇勇 林奇宏(姜郁美代) 吳盛忠 丁育群 鄭美華 蕭英文 陳椿亮 劉銘龍 陳錫禎 趙心屏 朱亞虎 陳高燦 韓英俊 劉明武 魏國彥 葉慶元 蔡立文 楊馨怡 劉智雄 吳陽龍 孔繁亞 張家生 譚國光

    列  席:

    謝新生 陳慶安

    會議內容:

    壹、報告事項

    一、本府100年11月8日第1654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財政局報告:本府所屬各機關100年度截至9月底止行政罰鍰及稅務罰鍰執行情形及其辦理清欠執行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積極辦理。

     

    五、環保局報告:本市列管廁所100年9、10月清潔維護情形及檢查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配合環保署提高廁所檢核標準,以致更動分級列等部分,請於附表加註說明,以免外界誤解。

    六、環保局報告:為訂定「臺北巿101年清潔月、國家清潔週暨春節期間環境維護執行計畫」暨本市101年春節期間垃圾清運方式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確實辦理。

    七、公訓處報告:為本處101年度訓練計畫(草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貳、討論事項


     

    一、捷運局提:為本局經管之捷運文湖線木柵站聯合開發大樓公有不動產處分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二、捷運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臺北都會區捷運固定資產重置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部分條文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三、教育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四、教育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私立學校獎勵補助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決議事項:

    一、市長信箱反映之市政議題及研考會補充報告事項,請權管機關依下列各項積極辦理:

    (一)凡民眾陳情事項,如需時間方能處理完成,應事先告知辦理期程,惟執行上有窒礙難行之處,應妥為說明原委,以示本府重視與善意。

    (二)針對民眾反映流浪犬影響環境安寧與人身安全,以及登山步道設施損壞等情事,請權管機關儘速檢討改善,並請研考會持續追蹤,於下週提會報告。

    (三)有關百齡橋伸縮縫過大一事,請工務局全面檢視有無類此狀況,一併改善妥處。

    (四)有關本府開放小巨蛋實況轉播柏林愛樂演出與免費索票情形,民眾反應頗佳,為求周延,請捷運公司、交通局與警察局等針對入場秩序與周遭交通妥善規劃,以維交通順暢及民眾安全。

    (五)登革熱疫情在相關機關通力合作下已有效控制,對同仁之辛勞及努力,特表肯定與感謝之意,現時序轉涼有利管控,請持續妥處。

    二、「路平專案」係本府重要施政作為之一,能有效提增道路品質,請權管機關依下列各項積極辦理,以爭取民眾支持:

    (一)為避免「路平專案」施工影響鄰近居民生活品質及安寧,請工務局及交通局主動與觀傳局聯繫,加強宣傳,並請各承辦機關於施工前對鄰近住家全面宣導,依原規劃期程與方式施作,以爭取居民支持並維施工品質。

    (二)有關十大路況不良及民眾反映有待改善之道路部分,請工務局審慎研議養護順序,強化檢修,以提供優質之用路環境。

    (三)有關舊管線之搶修雖無法避免,惟應儘速妥處,並重視原有道路品質,如因事先規劃不周或搶修後再度申挖道路,應即嚴加管控,必要時予以處分,以示警惕。

    (四)至道路鋪設品質不符規定重新銑鋪部分,應適時宣導周知,俾各界了解本府執行「路平專案」決心。

    (五)爾後列為施工不佳的單位即對外公布,如為本府所屬機關,應嚴懲督導人員,並研議不適任承商淘汰機制,以維道路品質。</p>

    三、針對學校營養午餐、外訂餐盒與學生制服採購事宜,教育局正進一步了解有無涉及不法,為維護學生飲食健康及社會觀感,本府仍應積極配合政風或檢調單位調查,俾查明真相,以釋各界疑慮;至學校合作社之管理,請教育局督導各校校長確實負起責任加強監督,以杜家長質疑。

    四、本人重申,外界均以高規格檢視本府各項施政作為,各機關如宣布重大政策,應先與府級首長研商,不得擅自對外透露,以免影響業務順利推動,因而損及本府形象將予嚴懲,相關首長亦應負完全責任。

    五、士林市場搬遷案眾所關切,在產業局與市場處的努力下,政策推動順利,對相關同仁的辛勞及表現,在此表示肯定與嘉勉之意;為使士林市場成功營運,請陳副市長威仁督導,並請秘書長與倪副秘書長協助成立專案小組,由產業局、交通局、警察局、環保局與市場處等相關機關針對攤販處理、周邊交通、大客車臨停區、停車空間與環境衛生等面向審慎規劃,並公布周知,俾利民眾遵循。

    六、近來部分市政活動民眾參與熱度不如預期,顯未善加利用宣傳管道及妥善規劃行銷作為,致未達宣導目的,請各機關審慎評估活動規模與舉辦之必要性,可將相關經費移請觀傳局進行整體運用,以發揮市政行銷最大效益,亦請研考會抽查活動辦理情形,俾利追蹤管考;各機關首長理應親自參加權管辦理之活動,尤其本人出席之場合,如首長未能到場亦應說明原委;另再度重申,舉辦活動宜由主辦機關自行統籌,審慎規劃執行方案,以汲取經驗並自我學習成長。

    散  會: 2011/11/15 09: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