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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638次市政會議

    臺北市政府第1638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秘書處開會日期: 100/07/19
    主  席:郝龍斌記  錄: 張翠芬
    出  席:

    陳威仁(請假) 邱文祥 陳永仁 黃榮峰(請假) 倪世標 楊錫安(請假) 黃錫薰(請假) 蔡茂岳(請假) 王詩惠 鄭安國 詹德存 張其強 黃呂錦茹 邱大展 康宗虎 陳雄文(林萬發代) 李咸亨 林志盈 江綺雯 陳業鑫 黃昇勇 林奇宏 吳盛忠 丁育群(邊子樹代) 謝小韞 蕭英文 陳椿亮 劉銘龍 陳錫禎 趙心屏 朱亞虎(張仁信代) 陳高燦 韓英俊 楊石金 魏國彥 葉慶元(林淑華代) 蔡立文 楊馨怡(賴慧珍代) 劉智雄 吳陽龍 孔繁亞 張家生 譚國光

    列  席:

    謝新生 沈志蒼

    會議內容:

    壹、報告事項


    一、 本府100年7月12日第1637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 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 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 發言人室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 法規會報告:為修正「臺北市政府國家賠償事件求償權行使基準」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五、 環保局報告:為本府所屬各機關100年度第1季(1月至3月)綠色採購執行比率績效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確實辦理。

    六、環保局報告:本市列管廁所100年5、6月清潔維護情形及檢查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准予備查。

    七、財政局報告:為本市100年度截至6月底止,歲入預算實質收入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積極辦理。

    八、衛生局報告:衛生局提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辦理大型活動 外購餐點衛生安全管制要點」(草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確實辦理。

    (一)准予備查。

    (二)爾後各機關辦理大型活動外購餐點事宜,除主動與衛生局保持聯繫外,並依案內管制要點辦理,以維食品衛生安全。

    貳、 討論事項


    一、社會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老人與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及捷運補助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

    (一)修正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請社會局會同交通局及法規會酌作文字整理,以求周延。


    二、工務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污水處理廠回饋地方自治條例」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三、教育局提:為研訂「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參、臨時討論事項


    人事處提:修正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與臺北市大地工程處等3機關之組織規程暨編制表(草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決議事項:

    一、本屆北北基聯測因各校申請入學門檻分數高估,造成申請入學與登記分發錄取分數產生落差之風波,在本府積極檢討並實施改分發作業下,已普遍獲得各界認同,惟教育局仍須對二次基測分發及相關細節審慎妥處,以維考生權益及本府施政形象。

    二、各機關遇重大事件之處理,應於第ㄧ時間陳報府級首長,並與發言人室保持密切聯繫,且擇優指派發言人對外說明,以免各界誤解;另本人重申,凡未定案政策,請各機關勿擅自對外發言,以維本府形象與效能。

    三、1999市民當家熱線預警案件向為媒體關注焦點,請相關機關事前掌握機先審慎妥處,以避免擴大衝擊。

    四、有關人行道更新及衛生下水道工程之施作過程引發損鄰事件ㄧ節,請工務局加強督導施工品質,並要求如期如質完工;至施工造成之損鄰問題,亦請積極與民眾溝通妥處,以減民怨。

    五、依研考會提送本市交通疏導崗勤務暨交通外貌查證報告顯示,整體執行績效不佳,請警察局督導所屬確實檢討改善,對執勤人員未到崗或未確實執勤等缺失,務必查明原因,並強化策進作為,對情節嚴重者即依規定議處;另請研考會針對本案連續3個月加強複查,並提報追蹤結果,以提增施政效能。

    六、有關中央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設施補助計畫」預算之執行,請各權責機關積極辦理,並請兩位副秘書長專案督導,以如期完成,彰顯績效。

    七、本市錄影監視器系統已建置完成部份,為避免公共工程施作影響監視錄影功能,請警察局函文相關機關,遇設有監視器系統路段之工程,應依相關程序辦理,以守護居家安全。

    八、颱風季節已屆,請相關機關全面檢視與強化消防救災及災害應變整備工作,提高警覺加強戒備,以減少災害損失。

    九、各機關市政出國考察業務應審慎規劃,並事先報備簽准,另配合市議會出訪之行程,請審酌首長陪同員額,並以業務權管為優先考量,以維施政效能及增進府會和諧。

    十、有關民眾來信反映某坐月子中心產婦及新生兒集體腹瀉ㄧ事,除請衛生局落實衛生安全稽查機制外,並對該業者之服務品質及食品衛生加強查察,以維大眾健康及權益。

    十ㄧ、日前某雜誌報導大直美麗華商圈40 棟豪宅違建案,請都發局詳查並依法妥處,以杜外界疑慮。

    散  會: 2011 / 07/ 19 09: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