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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657次市政會議

    臺北市政府第1657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00/11/29
    主  席: 郝龍斌(陳雄文代)記  錄: 張翠芬
    出  席:

    陳威仁(公假) 陳雄文 丁庭宇(公假) 陳永仁 黃榮峰 倪世標 張培義 林萬發 王詩惠 蔡茂岳 張其強(孟旭華代) 黃呂錦茹 邱大展 丁亞雯 李咸亨 林志盈 江綺雯 陳業鑫 黃昇勇 林奇宏 吳盛忠 丁育群 鄭美華 蕭英文 陳椿亮 劉銘龍(陳賢銘代) 陳錫禎 趙心屏 朱亞虎 陳高燦 韓英俊 劉明武 魏國彥 葉慶元(林淑華代) 蔡立文 楊馨怡 劉智雄 吳陽龍 孔繁亞 張家生 譚國光

    列  席:

    謝新生 陳慶安

    會議內容:

    壹、報告事項

    一、 本府100年11月22日第1656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研考會報告:有關本府100年9月至10月列管施政計畫進度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各機關編列重大計畫案預算前,應審慎規劃準備期程,以提升執行進度。

    (三)為提升行政效能,請各機關副首長協助督導各項重大計畫案執行情形,並按週提報局處務會議檢討改善,俾業務順利推動。

    五、研考會報告:有關「市長信箱」電子信件100年第3季(7月至9月)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貳、討論事項


    一、捷運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捷運建設技術資料申請使用收費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教育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服務實施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參、臨時討論事項


    ㄧ、教育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財團法人暫行管理規則」第三條及第二十一條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

    (一)修正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本規則第三條第一項第十六款「地政處」及第十八款「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之名稱,請配合機關更名修正。

    二、人事處提:於業已審議通過之修正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及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等組織規程(草案)中增訂任務編組設置條文案,再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決議事項:

    一、市長信箱反映之市政議題及研考會補充報告事項,請權管機關依下列各項積極辦理:

    (一)捷運圓山站公車停靠區因路面施作鋼筋混凝土鋪設工程,需21天養護期而暫時封閉,致民眾抱怨交通壅塞一節,請捷運局妥適處置,並向民眾說明原委,以杜民怨。

    (二)士林官邸菊展會場因假日參觀人潮眾多,致女廁不敷使用,請工務局公園處依現況適時申請流動廁所,以符實際;另嗣後各機關舉辦大型活動,為因應大量人潮,應事先掌握各項設施需求並妥為規劃增設,以求完備。

    (三)市民反映交通號誌損壞案,交通局雖迅速修復妥處,惟對新增或變更交通號誌秒數及位置之訴求,仍應依當地大多數民意與秉持專業立場及實際需求審慎辦理,以維施政效能。

    (四)針對捷運景美站1號及2號出口周邊騎樓不平影響通行ㄧ節,請都發局派員會勘,並規劃納為「騎樓整平計畫」專案積極辦理。

    (五)中山北路5段505巷自捷運士林站2 號出口至士林官邸路段,因巷道狹窄、遊客眾多影響車輛通行,民眾建議改設行人徒步區ㄧ事,請都發局會同交通局及警察局審慎研議辦理的可行性,以求周延。

    (六)民眾反映華江雁鴨自然公園旁網球場未設置防護網及缺乏照明設備一事,請工務局會同相關機關儘速研議改善,以符實需。

    (七)信義區虎林街黃昏市場(永吉路至忠孝東路5段)單行道,時見車輛違規行駛,影響交通秩序,請警察局加強取締,以維民眾安全。

    (八)西班牙籍丁修女社會照顧議題,引發外界關注有關來臺外籍宣教社會服務人士之社會福利ㄧ事,請社會局以通案方式積極協處,俾落實本府照護與關懷之政策。

    (九)有關捷運局南工處網站缺失事項,請捷運局督導儘速改善,並請研考會追蹤查核。

    二、本府因應士林市場搬遷案已組成專案小組積極作業,對原計畫之進駐期程,請產業局督導市場處研提整體評估規劃案,並協調相關機關全面配合辦理,以如期進駐;至民眾建議交通指標增列英文標示及統一菜單譯名等事宜,亦請權管機關研議妥處。

    三、年度將屆,各機關對進度落後重大工程或預算執行率偏低案件,請加強檢討策進作為,以達施政目標。

    四、有關媒體報導因工程施作未妥適架設防護措施,造成機車騎士意外憾事,請捷運局積極檢討責任歸屬並妥處傷亡慰問事宜,以兼顧本府施政立場與社會觀感。

    五、為利捷運新莊線順利通車,請交通局、捷運局及捷運公司積極作業,針對初勘檢查委員小組提出的十二項重大意見儘速改善,並與新北市政府加強溝通協調,以建構完善的交通路網。

    六、有關媒體報導本府建置錄影監視系統經費偏高一事,請警察局針對系統功能與價格差異對外詳加說明,以利各界了解真相。

    七、針對北美館舉辦「高更、莫內展」策展公司積欠本府及下游廠商款項一節,請文化局依據契約規定積極辦理,以維本府及相關廠商權益。

    八、本市監理處將於101年起改隸交通部公路總局,後續財產處理事宜,請交通局會同財政局積極妥處,以維本府及市民最大權益。

    九、捷運民生汐止線東湖支線工程短期內無法完成興建,為建全交通運輸服務品質,請交通局及捷運局妥適規劃公車接駁路線,以符民眾需求。

    十、時值市議會審議本府101年度地方總預算案,對於議員關切之議題,請相關機關妥適說明,以爭取支持,並請密切掌握預算審議進度,妥適因應爭議事項,俾利議事順利進行。

     

    散  會: 2011/11/29 09: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