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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611次市政會議


    臺北市政府第1611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秘書處開會日期:
    100/01/11
    主  席:郝龍斌記  錄:
    張惠文
    出  席:


    陳威仁 邱文祥 陳永仁 黃榮峰 倪世標 蔡茂岳 王詩惠 黃呂錦茹 邱大展 康宗虎(曾燦金代) 陳雄文 李咸亨 林志盈 江綺雯 陳業鑫
    謝秀能 林奇宏 吳盛忠 丁育群 謝小韞 蕭英文 陳椿亮 劉銘龍 陳錫禎 趙心屏 朱亞虎 陳高燦 韓英俊 楊石金 魏國彥 葉慶元 蔡立文
    楊馨怡 劉智雄 吳陽龍 孔繁亞 張家生 譚國光

    列  席:


    丁錫鏞(公假) 謝新生 馬千惠(公假) 沈志蒼

    會議內容:

    壹、報告事項



    一、本府100年1月4日第1610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研考會報告: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花博相關會議辦理情形追蹤,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室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秘書處報告:為本府各機關99年1至12月提報具爭議性或無法處理之項目,謹將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本市區里座談會將於近期陸續舉辦,各里長針對市政所提之建言,有利於本府提升施政效能及滿意度,請各局處對權管業務積極因應,如涉跨局處者,應秉持「寧可撈過界,勿推諉卸責」的精神任事,相關業務分工及資源整合,局處首長亦應事先協調妥處,如有困難,請陳報副秘書長以上協處,以利業務順暢進行。

    五、研考會報告:有關「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99年12月份話務服務及派工案件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確實辦理。

    (二)1999市民熱線優質的服務水準,已為本府建立良好施政形象,對研考會相關同仁長期的付出與努力,在此特表高度肯定之意,惟仍請持續針對人力調派、工作份量、資源合理分配及防止成為挾怨報復工具等面向,強化策進作為,亦請新任首長掌握及督導所屬提升答復陳情案件品質,以精進服務效能。

    (三)昨日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影響甚廣,請倪副秘書長督導及協調相關局處因應妥處,並以從優原則及提供協助方向積極規劃,以落實本府照顧弱勢族群之政策。


    貳、臨時報告事項



    一、人事處報告:檢陳研訂「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專長轉換訓練計畫」及「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職工專長轉換訓練計畫」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捷運局報告:臺北捷運系統南港線東延段南港站至南港展覽館站初勘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參、討論事項



    民政局提:為修訂「本府新移民照顧輔導措施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決議事項:


    一、有關花博會相關事項,請權管機關依下列諸項積極辦理:

    (一)有關花博短期工作人員春節福利一節,請邱副市長邀集營運總部、主計處、人事處及研考會等相關機關研議合理方案妥處,以表達本府關懷與感謝渠等年節期間值勤的辛勞。

    (二)舞蝶館新登場的定目大戲「秘密花開了」節目內容老少咸宜,首日演出即吸引眾多遊客駐足觀賞,惟請加強旁白語音之演出細節,以提升整體表演成效。

    (三)近來寒流來襲,營運總部將於春節前趕工完成熱飲水機設備提供使用,惟過渡期間請各展館研議權變措施妥為因應,以符遊客所需。

    二、本週市長信箱及輿情報導之市政議題,請權管機關依下列諸項積極辦理:

    (一)士林官邸正館之開放,不僅深具歷史意義,且將成為本市重要觀光景點,請文化局加強督導服務品質與設施改善,亦請警察局及工務局公園處提供協助,以維遊園品質。

    (二)本府「助妳好孕」專案係經縝密考量與周詳規劃之重大施政方案,推動以來廣獲各界好評,對於民眾適用各項育兒津貼及反映之相關建議事項,請民政局、社會局及衛生局等機關加強整合、行銷與宣導,以利外界了解本案規劃內涵與推動目的,進而提升本市整體生育率。

    (三)有關外界質疑臺北101大樓跨年煙火秀不如預期一節,本府消防局於第一時間發布新聞稿及蔡國強先生書面聲明下,得以呈現事實真相及消弭非議,惟為避免類此情事再度發生,爾後各機關與合作廠商共同辦理活動,而外界有所誤解時,可協請合作廠商適時對外說明澄清,以提增說服力,並杜群疑。

    三、針對部分媒體與議員批評臺北廣播電臺在轉播元旦跨年節目時,出現轉播疊音及管理缺失一事,除請觀傳局追究疏失責任外,對廣播設備品質與人事管理問題亦請澈底改善,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具體檢討改進方案,以提升市政行銷成效。

    四、為避免台灣租車公司(ego)承包本市復康巴士業務發生假造出車紀錄領取補助款情事,交通局主動稽查及防杜作為至為明快,值得肯定,未來請權管機關針對委辦業務之管理研訂標準作業程序,凡服務品質不佳或疑有造假之廠商應加強稽查,並可將其列為拒絕往來對象,以維大眾權益與施政品質。

    五、日前社會關注小客車後座乘客繫妥安全帶議題,交通局與公運處於第一時間迅速回應及主動說明相關規定與本府政策之作法,實值肯定,未來針對媒體所關注之市政議題,仍請各主政機關應充分掌握,並及時回應,以彰顯本府施政效能。

    散  會:
    100/01/11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