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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648次市政會議

    臺北市政府第1648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00/ 09/27
    主  席: 郝龍斌記  錄: 許菁芳
    出  席:

    陳威仁 陳雄文 丁庭宇 陳永仁 黃榮峰(公假) 倪世標 張培義 蔡茂岳 王詩惠 張其強 黃呂錦茹 邱大展 丁亞雯(曾燦金代) 李咸亨 林志盈 江綺雯 陳業鑫 黃昇勇 林奇宏 吳盛忠 丁育群 鄭美華 蕭英文 陳椿亮 劉銘龍 陳錫禎 趙心屏(邱蓬新代) 朱亞虎 陳高燦 韓英俊 劉明武 魏國彥 葉慶元 蔡立文 楊馨怡 劉智雄 吳陽龍 孔繁亞 張家生 譚國光

    列  席:

    黃素津 張聖原(翁林仲代) 余淑? 余星華 蘇素珍 林秉宗 詹訓明 謝正君 周德威 蔡培林 陳泉壽 張金鎮 張義芳 李美麗 丁若亭 劉佳鈞 林裕益 林崇傑 王榮進 孫清泉 黃一平 黃治? 陳嘉欽 陳永輝 張哲揚 鄭俊明 陳學台 王聲威 杜英輝 林萬發 謝新生 陳慶安

    會議內容:

    壹、報告事項

    一、 本府100年9月20日第1647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財政局報告:本府99年度各機關實施開源節流方案執行績效報告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積極辦理。

    (二)財政局邱局長所提辦理新興計畫應重視生命週期成本與機會成本之觀念,請各機關朝有效運用公有財產與經費的方向努力,以發揮最大效益。

    五、主計處報告:檢陳100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特別預算及本府各機關接受中央補助款截至8月底之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積極辦理。

    (二)案內工程進度落後機關,請權管副秘書長加強督導,以提升執行績效。

    六、都發局報告:提報本市100年8月份各類違建查報拆除、建照、使照處理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七、環保局報告:檢陳本市100年8月份廢棄物清理統計暨空氣品質、河川水質監測資料,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有關陳副市長威仁、工務局李局長與翡管局劉局長所提八里污水處理廠未來發展、河川污染水質指標、截流站最佳化處理機制等建議,請權管機關積極與環保署及新北市政府溝通協商,俾建立最佳之污水處理模式。

    (三)總污水量之控管,仍需考量污水處理廠數量、處理能量與品質,除請環保局進行先期規劃外,並請相關機關協助,以符實務需求。

    八、環保局報告:本市列管廁所100年7、8月清潔維護情形及檢查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案內列管廁所清潔維護已有顯著進步,請環保局研議策進作為,如提升檢查標準、重新辦理考評等執行方式,並請普通級公廁的權管機關積極改善,以精進如廁品質。

    九、稅捐處報告:本市100年8月份稅收概況及9月份重要工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十、社會局報告:為辦理建國百年「銀躍臺北.幸福100」重陽敬老系列活動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十一、地政處報告:慶祝中華民國建國100年暨第29屆全國地政盃競賽活動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十二、民政局報告:本市各區100年8月改善市容查報案件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請各區公所針對案內市容查報不合格項目進行重點追查,並請研考會加強查證,以提升市容改善績效。

    (三)近來部分區長對轄內道路開挖或回填不實狀況均能充分掌握並通報妥處,殊值嘉許,本人在此重申,「路平專案」執行績效為區長年度工作重要考評項目之一,請張副秘書長督導工務局積極協處,以維優質之道路品質。

    十三、民政局報告:本市100年8月份各區輿情通報案件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積極辦理。

    (二)區公所辦理市容查報及輿情通報至為用心,對區公所與相關機關之努力,特表肯定與感謝之意。至秘書長建議研析市容查報及輿情通報效益與策進作為意見,請研考會參處。


    貳、討論事項


    一、工務局提:為北投區桃源段二小段251地號等16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周邊道路新築工程不足款,擬辦理100年度追加預算,追加預算未通過前,擬函請本市議會同意以實施者繳付之款項支付,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教育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聯繫及運作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 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參、臨時討論事項


    一、捷運局提:為修正「臺北市臺北都會區捷運固定資產重置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事宜及敦(續)聘「臺北都會區捷運固定資產重置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捷運局提:為積極推動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後續第三階段路網之規劃中路線相關建設,擬函請市議會支持並出具同意各路線計畫之文件,共同向中央爭取儘速核定路線計畫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決議事項:

     

    一、市長信箱反映之市政議題及研考會補充報告事項,請權管機關依下列各項積極辦理:

    (一)民眾檢舉網咖違規營業一事,請警察局、都發局與商業處持續查處,以杜爭議。

    (二)有關臺北市市民暨低收入戶醫療補助資格認定疑義,社會局快速調整補助措施,進而確保民眾權益之作法,本人特表肯定之意。

    (三)民眾反映「2011臺北市文化資產踏查活動」缺失與具體建議,請研考會深入了解活動辦理缺失,並請文化局檢討改進。

    (四)近來仰德大道於上班通勤時段仍有工程施作,影響交通秩序,請工務局與新工處加強稽查,以維交通順暢。

    (五)機關網站維護係各局處重要工作項目之一,重申凡年度檢核成果表現績優同仁,應從優敘獎;如出現重大缺失情事,即予議處,以提升服務效能。


    二、「2011臺北世界設計大展」開幕在即,請秘書長督導園區整體運作,凡與經濟部相關事項請各機關適時陳報,俾秘書長充分掌握狀況督導因應作為,並請權管機關檢視邀請貴賓名單,由人事處負責貴賓接待事宜,以求周延;另請環保局加強展場環境衛生與廁間清潔,提供整潔舒適的環境,各相關機關亦應全面配合辦理,以利活動順利圓滿成功。

    三、由於花博會的圓滿成功,各界對現今花博公園的營運與管理寄予高度期待,請各機關全面協助花博營運總部針對缺失儘速改善,以維遊園品質。

    四、提升危機管理機制有助於處理突發狀況及有效檢討問題癥結原委,改善相關缺失,請各機關指派專人負責新聞聯繫,並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如遇媒體報導重大市政議題或負面新聞,除即時掌握正確及完整資訊外,亦應於第一時間聯繫發言人或秘書處媒體事務組徵詢專業意見,並通報府級首長因應。近來攸關工務局權管業務之報導與突發狀況,本人均能適時接獲簡訊,有利掌握事件全貌,工務局對新聞之掌握及回報處理方式足堪為各機關表率,請持續辦理,並請其他機關參辦,貫徹執行。

    五、對信義世貿人行陸橋側邊裝設透明玻璃,恐造成著裙裝女性走光之疑慮,各機關針對類此建設,實應考量民情與民眾感受,審慎規劃,以求完善。

    六、時值議會開議期間,為促進府會和諧與議事順利進行,請權管機關依下列各項積極辦理:

    (一)請各首長積極拜會議員,對所屬委員會議員務必親自拜訪,加強溝通,以爭取支持,對其他未能當面請教之議員,可以電話致意,以維平順和諧之議事氛圍。

    (二)請各首長充分掌握委員會或市政總質詢曾承諾事項及外界關注重大議題與市政推動相關缺失等資訊,適時陳報府會總聯絡人及各副總聯絡人預為因應,並知會研考會加強管考。

    (三)未定案之政策,各機關不得擅自對外透露或先行允諾議員,以免造成困擾影響業務推動。

    七、日前客家文化主題公園跨堤平臺正式啟用,客委會認真任事精神及用心安排各項細節,營造良好的整體印象;另商業處多項委外活動,相關同仁均積極參與活動及規劃執行,多方汲取經驗,達到活動宣傳及市政行銷目的,在此對客委會與商業處的努力與優異表現,特表肯定與嘉許之意。活動細節之規劃攸關成敗,甚而影響整體團隊形象,各機關舉辦活動應指派專人負責,並進行綵排,逐一檢視修正,以確保活動順利圓滿完成。

    散  會: 2011/ 09/27 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