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告事項 一、 本府100年11月15日第1655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環保局報告:檢陳本市100 年10月份廢棄物清理統計暨空氣品質、河川水質監測資料,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依本市轄淡水河系河川污染狀況分析,100 年10 月與99年同期比較,輕度污染比率略升,請環保局查明原委提報本人及陳副市長雄文了解,俾利掌握河川整治成效。 五、主計處報告:檢陳100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特別預算及本府各機關接受中央補助款截至10月底之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案內工程進度落後機關,請權管副秘書長加強督導,以提增預算執行績效。 (三)孔廟展演空間及歷史庭園景觀改善工程案,請黃副秘書長持續督導施作進度,俾如期如質完工。 (四)墓區整理遷置工程事涉傳統文化與民間習俗,請民政局審慎妥處,以示尊重之意。 六、都發局報告:提報本市100年10月份各類違建查報拆除、建照、使照處理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建照協審人員因重大疏失經記點者,除應安排教育訓練課程強化專業知能外,並請建立複核考評機制,以提增協審品質與行政效能。 七、稅捐處報告:本市100年10月份稅收概況及11月份重要工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八、民政局報告:本市各區100 年10 月改善市容查報案件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請各區公所針對轄區路面養護及標線繪設品質事項,加強查察並通報,以彰顯本府執行「路平專案」優質工程文化與確保施作品質。 九、民政局報告:本市100年10月份各區輿情通報案件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十、環保局報告:有關經濟部能源局舉辦「縣市家庭用戶節電競賽」100年9、10月競比,本市獲得第一名,節電率9.29%為歷次競比結果之冠,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請觀傳局以小故事及觸動人心的行銷方式,加強宣揚本市獲得此項殊榮與全體市民努力的成果,以彰顯施政效能;另為鼓勵民眾主動配合提升節水節電成效,亦請將「建國百年獎金百萬」家戶節能抽獎活動廣為宣導周知,期共同貫徹節能減碳政策、型塑環保城市之目標。 (三)行政院核定之「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訂定至104年節約用電、用油及用水10%,以及公文線上簽核績效達40%之整體目標,本案請秘書長協助督導,先行規劃辦理府內評比,並期勉各機關展現企圖心與貫徹執行力,以爭取最高榮譽。
貳、討論事項
都發局、法規會提:為廢止「臺北市特種建築物管理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參、臨時討論事項
社會局提:本府採公設民營方式委託民間團體經營管理「臺北市大龍老人住宅」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附帶指示:請社會局等相關機關研議辦理照顧服務員專業訓練,以強化年長者照顧需求,並增加就業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