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告事項 壹、報告事項 一、本府100年5月24日第1630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室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研考會報告:有關「市長信箱」電子信件100年第1季(1月至3月)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針對來信反映內容屬跨局處業務經回復仍表不滿意者,除請研考會加強控管外,並請各機關主任秘書以上層級主管積極協調取得共識,以確實回應民瘼。 五、產業局報告:為推動「臺北好呷米」運動,以活絡本市米食產業經濟、鼓勵市民消費國產米食,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本案撤回。 貳、討論事項 一、教育局提:檢陳財團法人二00九年臺北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籌備委員會基金會(簡稱聽奧基金會)99年度決算書乙份,提請 審議。 決議: (一)修正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修正之點:案內附件「基金數額增減變動表」中之「本年度期末基金金額佔其總」,修正為:「本年度期末基金金額佔其總額比率」;另「員工人數彙整表」中之「比較增減(-)」:「副執行長1、主任(1)」,修正為:「副執行長(1)、主任1」。 二、捷運局提:為修正「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及周邊土地整體開發研議委員會設置要點」暨委員建議名單,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三、民政局、法規會提:為廢止「臺北市里長福利互助辦法」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四、勞工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及補助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五、勞工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獎助進用身心障礙者機關(構)辦法」為「臺北市進用身心障礙者獎勵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六、勞工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勞工權益基金助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七、財政局提:本市大安區金華段一小段 122-1 地號等5處6筆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 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處理,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