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告事項 一、 府100年11月1日第1653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研考會報告:有關「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00年10月份話務服務及派工案件辦理情形,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各機關對民眾提出之檢舉及派工案件應確保如期如質完成,如經費不足,可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請局處首長加強橫向聯繫問題,必要時亦可報請府級首長協調,訂定期程儘速解決,以提增滿意度。
(三)因年度經費不足,部分老舊交通號誌未能及時更新,請交通局審慎評估,必要時可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置換,以維交通安全。 五、訴願會報告:本府所屬各機關辦理100年度行政救濟案件效能訪問輔導計畫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對案內表現優異之同仁,請酌予敘獎鼓勵;另請各機關強化相關同仁法制知能教育,並請公訓處辦理相關研習課程,提供案例研析及經驗分享,以提升行政救濟案件辦理品質。 六、文化局報告:「第六屆臺北數位藝術節」自100年11月11日至11月20日假剝皮寮歷史街區等地舉辦,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七、法規會報告:為本府所屬各機關100年度執法效能訪問輔導執行情形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貳、臨時報告事項
勞工局報告:因應無薪假、裁員危機,本局擬定「臺北市穩定就業方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參、討論事項
一、教育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特殊教育諮詢會設置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教育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辦法」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三、民政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林安泰古厝民俗文物館門票收費標準」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保留。 附帶指示:請民政局研議訂定場地使用須知,並規劃提供藝文團體使用,以活化展館場域特色,吸引參觀人潮。 四、工務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市區道路管理規則」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肆、臨時討論事項
ㄧ、消防局提:為因應本府100年組織修編及強化本市防災應變能力健全災防專責體系,擬成立「本市災害防救辦公室」暨修正本市災害防救會報設置要點和本市災害防救專家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案,提請 審議。 決議: (一)修正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案內提列之「臺北市災害防救專家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二條第一項酌作文字修正,俾求周延。 二、人事處提:本府衛生局函報所屬「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三、教育局提:為本局所屬臺北市立動物園因物價波動與法令規定等問題,擬函請本市議會同意修正「熱帶雨林室內館新建工程」增加總工程費用115,557仟元,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附帶指示:該案於92年規劃及編列預算,因物價波動增加工程經費確為必要,惟後續設計規劃及工程監督務求詳實審慎,並遵循總工程費「只減不增」原則積極辦理,以撙節公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