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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616次市政會議


    臺北市政府第1616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秘書處開會日期:
    100/02/15
    主  席:郝龍斌記  錄:
    楊宗樺
    出  席:


    陳威仁 邱文祥 陳永仁 黃榮峰 倪世標 楊錫安(請假) 黃錫薰(請假) 蔡茂岳 王詩惠 鄭安國 詹德存 黃呂錦茹 邱大展 康宗虎 陳雄文
    李咸亨 林志盈 江綺雯 陳業鑫 謝秀能 林奇宏 吳盛忠 丁育群 謝小韞(陳冠甫代) 蕭英文 陳椿亮 劉銘龍 陳錫禎 趙心屏 朱亞虎
    陳高燦 韓英俊 楊石金(柯是鈐代) 魏國彥 葉慶元(林淑華代) 蔡立文 楊馨怡 劉智雄 吳陽龍 孔繁亞 張家生 譚國光

    列  席:


    丁錫鏞(公假) 謝新生 馬千惠 沈志蒼

    會議內容:

    壹、報告事項


    一、本府100年2月8日第1615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研考會報告: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花博相關會議辦理情形追蹤,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室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研考會報告:有關「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00年1月份話務服務及派工案件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請各機關確實落實陳情人個人資料之保密工作,並請秘書長督導研考會針對挾怨報復案件研議因應措施,亦請資訊處提供專業協助,以提增整體服務水準。

    (三)請秘書長督導研考會研議規劃為民服務派工案件彈性處理方案,以符民情。

    五、衛生局報告:有關本局臺北市「健康減重啟動記者會」活動計畫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為維民眾及同仁健康,請各首長鼓勵同仁踴躍參與。

    貳、臨時報告事項


    捷運局報告:臺北捷運系統南港線東延段南港站至南港展覽館站履勘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權責機關積極辦理通車相關事宜。

    參、討論事項


    一、文化局提:為修訂「臺北市傳統藝術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財政局提: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之新北市三重區(原臺北縣三重市)大仁段702地號市有持分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捐贈予新北市政府,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決議事項:


    一、有關花博會相關事項,請權管機關依下列諸項積極辦理:

    (一)有關遊客反映夢想館等場館領取預約券之問題與建議事項,仍依現行機制運作,惟請營運總部重視執行面之精緻度,並請資訊處協助研議預約券發放資訊同步於官網公告之可行性;另對遊客持券入館之管制措施,基於便民原則,請以從寬原則提供協助方向辦理,以塑造友善親切之服務形象。

    (二)針對園區輪椅數量不敷尖峰時段借用需求一節,請營運總部儘速妥處,並請詳實紀錄遊客申訴處理過程,俾適時對外說明,以杜爭議。

    (三)園區各項表演活動深受遊客喜愛,原則上仍依期程推出,如因天候因素無法避免,應通報負責督導之府級首長、丁總製作人或產業局陳局長審慎評估,並配合相關補償措施因應,俾使遊客感受本府的誠意,以紓民怨。

    (四)有關志工排班相關問題,請民政局因應妥處,以充裕園區人力調度,另承相關單位及熱心志工鼎力協助,花博舉辦至今深獲各界好評,為表達本府誠摯謝意,請營運總部研議規劃感恩活動,以申謝忱。

    (五)農曆春節期間,本府團隊展現高度橫向協調與執行力,順利通過龐大遊園人潮考驗後,後續閉幕典禮籌劃事宜,實為當前最重要課題,請邱副市長督導文化局及營運總部等積極規劃相關事宜,期為花博劃下完美句點。

    (六)有關花博國際行銷措施,請邱副市長督導觀傳局及營運總部積極辦理,並請相關機關主動提供宣傳資訊,以拓展國際視野,期為花博留下美好記憶。

    (七)鑑於彰化縣政府積極參與花博縣市週活動,不僅有效推廣產業特色,亦擴大花博行銷效益,請營運總部循此模式加強行銷,以共創雙贏局面。

    (八)近來花博入園累計參觀人數議題備受媒體關注,惟本府向來致力提升遊園服務品質優於人數績效,請營運總部務實以對,以免生誤解。

    (九)媒體報導花蓮玉里國中教師帶領學生種田擺攤,自力籌措旅費參觀花博之溫馨故事,請教育局主動聯繫後續相關事宜,並請營運總部妥善接待,且積極行銷本案,以提升花博知名度。

    二、本年度「區里發展座談會」即將展開,請各機關全面檢視權管提案執行情形,尚未結案者,應確實掌握可行性與期程,積極妥處,如新任首長未全面了解座談會內涵,希於辦理初期親自出席,以儘速掌握動態,原則上與提案相關之機關主任秘書以上層級人員或與業務相關且能適時解釋說明之同仁與會。另針對里長所提建議提案,不以一案為限,請民政局清楚說明本府錄案辦理之原則與標準,以符民意期待。

    三、為爭取2016世界設計之都(WORLD DESIGN
    CAPITAL)榮耀,花博之國際宣傳行銷及辦理「2011臺北世界設計大會」之成敗實屬重大關鍵,除請文化局擔任本案聯繫窗口外,亦請兩位副市長積極協調各機關配合辦理,加強美化市容景觀,並請秘書長督導申請資料整備事宜,俾爭取國際肯定。

    四、民眾來信反映廢棄汽機車占用道路一事,請環保局儘速妥處,以維市容觀瞻。

    五、研考會抽檢勞工局網站維護情形所發現之相關缺失,請首長督導所屬儘速檢討改善,並請研考會複查,以維資訊服務品質。

    六、媒體報導臺北燈節定位與觀光效益等問題,請民政局研議利用科技、永續環保及文化創意理念,創新規劃明年度活動,以增添年節氣氛。

    七、有關信義路與仁愛路恢復雙向通車一節,請交通局審慎評估利弊得失,非有顯著效益,不應輕易變更,俾求決策周延。

    八、為維民眾生命安全,請交通局、警察局針對本市10大易肇事路段確實檢討改進,以降低肇事率。另就部分路段塞車問題,請警察局督導各分局與交通警察大隊密切配合,如轄區路段塞車時間逾10分鐘以上,即應派員到場協處,以解緩車潮。

    九、有關「臺北市鐵路地下化東延南港工程項下東新橋拆除暨平面道路復舊工程」執行期間,外界質疑暫行車道平整度與夜間照明不佳等問題,請工務局督導所屬積極改善,並請新工處與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保持聯繫,以維用路品質。

    十、本市紹興南街民宅火警案,請警察局與消防局儘速查明肇事原因,如屬人為縱火,亦請積極查辦,以維公共安全。

    散  會:
    100/02/15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