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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本府113年2月19日府工新字第11330157761號公告之113年度「羅斯福路5段53巷道路興建工程」第1次公聽會公告事項。

    公告機關

    臺北市政府

    發布日期

    113-02-20

    發文字號

    府工新字第1133016330號

    一、更正原公告事項五、時間:113年3月4日(星期四)下午2時0分,為113年3月4日(星期一)下午2時0分。

    二、更正原公告事項七、公告期間:13日(自民國113年2月20日至民國113年3月3日)為12日(自民國113年2月21日至民國113年3月3日)。

    依據

    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規定及本府113年2月19日府工新字第11330157761號公告續辦。

    刊登日期

    113-02-22

    截止日期

    113-12-31

    登載機關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