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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重新劃定臺北松山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圖 (臺北市部分)範圍及分級

    發布日期

    112-08-28

    發文字號

    府環空字第1123060973號

    主旨:公告重新劃定臺北松山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圖(臺北市部 分)範圍及分級。  

    依據:噪音管制法第18條暨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防制辦法第4 條及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臺北松山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臺北市部分)範圍及分級如附圖及附表所示劃定。  

    二、本公告自112年9月15日起實施,110年6月24日府環空字第1106043056號公告,自本公告實施日起廢止。

    依據

    噪音管制法第18條暨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防制辦法第4 條及第8條。

    登載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