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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111年5月6日馬社字第1110102530號函予陳永恩君,通知溢領110年衛生福利部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金新臺幣1萬元整,經雙掛號郵寄無法送達,特予公示送達公告。

    公告機關

    澎湖縣馬公市公所

    發文字號

    馬社字第11101058682號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衛生福利部11年2月16日衛部救字第1111360433號及澎湖縣政府111年2月17日府社福字第1110010106號函辦理。

    刊登日期

    111-12-01

    登載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