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實施李秋明申請修正「臺北市政府103年4月18日府都築字第10234706300號公告『廢止臺北市內湖區文德段二小段602-3、603-9、603-20、610、611、612-7等6筆地號內(未編巷弄名稱)現有巷道』案決議事項」案。
公告機關
都市發展局
發布日期
104-07-06
發文字號
府都築字第10337169800號
一、詳如計畫書圖。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無附件,計畫書圖另置於本府市政大樓1樓東區都市計畫工作站)、刊登本府公報(無附件)、本市內湖區公所公告欄、港墘里辦公處公告欄。三、對本處分書如有不服,自本件處分書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書寫訴願書,以正本向本府遞送,並將副本抄送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地址:臺北市徐州路5號)(依訴願法第14條及第58條規定,訴願書以實際收受之日期為準,而非投郵日)。一、詳如計畫書圖。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無附件,計畫書圖另置於本府市政大樓1樓東區都市計畫工作站)、刊登本府公報(無附件)、本市內湖區公所公告欄、港墘里辦公處公告欄。三、對本處分書如有不服,自本件處分書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書寫訴願書,以正本向本府遞送,並將副本抄送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地址:臺北市徐州路5號)(依訴願法第14條及第58條規定,訴願書以實際收受之日期為準,而非投郵日)。
依據
一、臺北市現有巷道廢止或改道自治條例第十條。
二、臺北市政府104年2月16日府都築字第10337469750號函。
刊登日期
104-07-06
登載機關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