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112-12-06
北市勞動字第1126121244號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公告主旨:公告本局「勞資爭議調解人聘任及評量處理方式」,並自113年1月1日起實施。公告事項:有關本局「勞資爭議調解人聘任及評量處理方式」(含附表)請參閱附件資料。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公告
主旨:公告本局「勞資爭議調解人聘任及評量處理方式」,並自113年1月1日起實施。
公告事項:有關本局「勞資爭議調解人聘任及評量處理方式」(含附表)請參閱附件資料。
勞資爭議調解辦法第16條及第17條規定。
112-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