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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廢止臺北市內湖區文德段二小段602-3、603-9、603-20、610、611、612-7等六筆地號內(未編巷弄名稱)現有巷道」案

    公告機關

    都市發展局

    發布日期

    103-04-22

    發文字號

    府都築字第10234706300號

    一、詳如計畫書圖。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無附件,計畫書圖另置於本府市政大樓1樓東區都市計畫工作站)、刊登本府公報(無附件)、本市內湖區公所公告欄、港墘里辦公處公告欄。
    三、對本處分書如有不服,自本件處分書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書寫訴願書,以正本向本府遞送,並將副本抄送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地址:臺北市徐州路5號)(依訴願法第14條及第58條規定,訴願書以實際收受之日期為準,而非投郵日)。

    一、詳如計畫書圖。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無附件,計畫書圖另置於本府市政大樓1樓東區都市計畫工作站)、刊登本府公報(無附件)、本市內湖區公所公告欄、港墘里辦公處公告欄。
    三、對本處分書如有不服,自本件處分書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書寫訴願書,以正本向本府遞送,並將副本抄送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地址:臺北市徐州路5號)(依訴願法第14條及第58條規定,訴願書以實際收受之日期為準,而非投郵日)。

    依據

    一、臺北市現有巷道廢止或改道自治條例第十條。
    二、臺北市政府103年3月24日府都築字第10234706380號函。

    刊登日期

    103-04-22

    登載機關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