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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臺北市民報告大巨蛋 鄧家基:大巨蛋合約弱勢 市府依約限期改善

    臺北市政府今(23)日中午於大巨蛋公開資訊網站(網址)上傳「向臺北市民報告大巨蛋─合約篇」影片(網址:http://taipeicity.github.io/tpe_dome/),臺北市政府副市長鄧家基在影片中呼籲所有臺北市民,能夠一起支持決策公開、堅持社會正義、安全合理的大巨蛋
    影片中鄧副市長解釋了為什麼目前市府和遠雄所簽訂的合約,市府在監督的能力上比較弱勢,除了過去監察院曾針對合約提出糾正的39項缺失外,例如外界關心的營運權利金,市政府在臺北體育文化園區中投入的土地成本約達248億新台幣,遠雄撥款的帳面金額約260多億左右,這種情況之下遠雄未來營運權利金卻是零。另外鄧副市長也提到,原本草擬的合約中規定商場、影城棟這些附屬事業項目必須經過市政府核定,但是最後簽訂的合約卻修改成只需要遠雄報備,於是整個大巨蛋便導向商業利益取向。
    至於市政府為什麼要求遠雄限期完成改善,鄧副市長也做出說明,這段時間以來,遠雄不斷對外發言要求復工,但是遠雄未按圖施工的問題,以及改善措施都不做,沒有積極的態度的情形依然沒變。因此市府依照合約,發函要求遠雄限期改善,而如果遠雄仍然不在期限內改善,市政府可以依約終止契約。鄧副市長在影片中特別強調,工程期程的重大逾期,屬於合約上的重大缺失。而工程品質如果有重大瑕疵、有公共安全的問題,依照BOT合約的精神,是可以終止契約的。
    鄧副市長也表示,未來若一旦終止契約後,北市府一定會盡全力用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方式,把大巨蛋案解決。他也在影片中呼籲所有市民,能夠支持決策公開、堅持社會正義,最後落實安全、合理的大巨蛋。
    (影片連結:https://youtu.be/crjdmY-L3n0)

    發布日期

    105-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