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本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公有路邊汽車停車位(編號39至48,計10格)與大安區四維路154巷,公有路邊停車位(編號1至7,計7格)及公有路邊機車停車位計16格,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停車。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 聯絡人:孫榮志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6312
    • 類別:停車資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7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067069號


    主旨:公告本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公有路邊汽車停車位(編號39至48,計10格)與大安區四維路154巷,公有路邊停車位(編號1至7,計7格)及公有路邊機車停車位計16格,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停車。

    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

    公告事項: 

    一、為配合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為「臺北市立大安國中綜合教學大樓新建工程」將進行1樓景觀鋪面工項(包含基地周邊之人行道鋪面更新),配合大安路2段及四維路154 巷人行道施工需要,須佔用部分道路路側停車格設置臨時行人通道,為確保施工期間避免造成人車損傷,旨揭2路段公告公有路邊汽、機車停車位配合管制時間暫停使用並禁停車輛停放,配合管制時間前將車輛駛離。

    二、暫停收費與禁停時間如下:113年5月27日至113年6月30日止(至管制勤務結束)。

    三、上述施工結束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

    四、於公告禁止停車區域及路段停放之車輛,經拖吊移置後,如車輛所有人逾期未領回,將依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處理。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