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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館業勞動條件常見違規 雇主應保障勞工權益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 類別:媒體/新聞稿,職業安全衛生

      統計臺北市112年違反勞動基準法比率最高的行業為餐館業,佔整體違法事業單位的比例達11.7%,其中常見違法樣態有「未依法給予加班費」(40.7%)、「未有出勤紀錄及出勤紀錄記載不確實」(24.7%)、「未給國定假日休假或國定假日出勤未給加倍工資」(24.7%)、「未依法給予例假休息日」(21%)及「薪資未全額給付」(21%)。


      以未給予勞工加班費為例,最常見違法情形是雇主未按倍率計給勞工平日及休息日出勤加班費,或計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僅計算本薪未含其他工資項目。其次,餐館業雇主未給予勞工國定假日休假或國定假日出勤加班費之情形相較其他行業更為嚴重,資料顯示餐館業的違法比例相對整體行業高出10%,顯示該行業需要加強雇主對法令的認知。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高寶華表示,因應勞動力短缺時代來臨,雇主更應確保勞動條件符合法律規範,並維護勞工基本權益。積極改善勞動環境,不僅可以減少勞資糾紛,更是吸引和留住員工,並促進勞資和諧之至要關鍵。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處長梁蒼淇特別提醒,由於餐館業多為中小規模、不諳法令,且多採排班制,致出勤情形較為複雜,為協助餐館業者了解勞動基準法,另勞動檢查處已規劃在今(113)年度4月9日、23日先行開設勞動條件教育訓練課程,後續並將陸續開設5場課程,歡迎雇主踴躍報名,資訊如下:https://college.lio.gov.taipei/Recurrent

    發布機關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