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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正區113年下半年區民活動中心場地租借注意事項

    • 發布機關: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一、本區113年下半年區民活動中心場地租借,受理申請日期為113年5月1日(星期三)上午8點30分至113年5月7日(星期二)17時30分,欲申請場地者,請填妥新式使用申請書(舊式申請書將不接受申請)及區民活動中心場地使用切結書,於上班日洽民政課曾小姐辦理(02-23416721#254);倘同一時段有兩人以上申請借用,本所將先行協調,若協調未果,則另訂時間於本所辦理公開抽籤。

    二、「臺北市中正區區民活動中心場地收費基準表」於112年3月1日生效,詳見本所網頁(https://zzdo.gov.taipei/)。

    三、另為照顧弱勢團體,本區區民活動中心將保留下列時段供其使用:

    1.梅花區民活動中心:週二下午、週三上午、週四下午,提供社會局設立之老人關懷據點使用。

    2.富水區民活動中心:週一、週二、週五08:00~12:00,提供老人關懷據點使用;週一至週五15:00~20:00(寒假期間含上午時段),提供弱勢孩童課後輔導;週六13:00~22:00為老人關懷據點活動使用。

    3.幸市區民活動中心:週一夜間、週五上午及下午,提供老人關懷據點使用;週一至週四上午及下午,提供智障者團體辦理生活技能研習、人際互動、社區關懷服務活動課程;週六上午為「幸福有里」資收站。

    4.小南門區民活動中心:週一至週五上午時段,提供社會局設立之老人關懷據點作為老人共餐使用。

    5.水源區民活動中心B: 週二上午、週四上午提供社會局設立之老人關懷據點使用。

    6.幸安區民活動中心:週一、週三及週五下午,提供新住民子女多元輔導方案使用。

    四、相關租借規定依『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臺北市區民活動中心設置管理要點』及本所相關規定辦理,租借之相關規定及申請書可於本所網頁查詢及下載(區民活動中心/區民活動中心場地租借/區民活動中心場地許可使用申請書)。



    發布機關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